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地方政策 → 文章内容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供应商食品安全检查评价实施指南》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6/24 10:04:19 关注:558 评论: 我要投稿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供应商食品安全检查评价实施指南》的通知

沪市监食生〔2020〕222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等要求,进一步推进本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实施供应商食品安全检查评价制度,着力推动“上海制造”高质量发展,提升本市食品生产企业整体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保障“十三五”期末本市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供应商食品安全检查评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供应商食品安全检查评价实施指南》(简称《实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加强宣传,根据《实施指南》要求,引导和督促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实施供应商食品安全检查评价制度。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3日
  附件: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供应商食品安全检查评价实施指南》的通知.docx.docx

 

文章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24年第6号)2024/4/26 18:19:24
2023-2024年度全球食品安全与健康十大研究热点发布2024/4/26 18:16:49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2024/4/26 18:11:26
2023-2024年度全球食品安全与健康十大研究热点发布2024/4/26 16:16:49
【问答】关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咨询2024/4/26 14:20:17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发布节前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24/4/25 20:57:23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