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口冷链食品消费警示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1/8 19:40:29 关注:376 评论: 我要投稿
|
|
近期,全国多地报道进口冷链食品及内外包装中核酸检测呈阳性,为降低新冠肺炎通过冷链食品传播风险,确保消费安全。现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特别是畜禽肉、水产品)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消费者采购冷链食品,应到正规的超市或者市场;应选购产品包装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贴有“豫冷链”追溯码的商品,购买应使用支付宝扫码核对二维码信息与产品包装信息是否一致。特殊时期,尽量避免网购、代购、海淘进口冷链商品,切勿购买来历不明、无相关标签及追溯码产品。
二、为避免潜在风险,消费者选购时请使用工具或者手套、包装袋等防护措施,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冷链食品;接触冷链食品后避免用手触摸眼口鼻等部位,应及时洗手消毒。
三、贮存进口冷链食品应独立封闭包装,尽可能专区存放;清洗过程防止水花飞溅,烹饪过程应生熟分开,充分加热熟透后食用。
四、外出就餐时,消费者请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内外环境及卫生条件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五、在接触或者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后,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
2021年1月8日
|
|
文章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