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地方政策 → 文章内容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3/2 10:29:53 关注:502 评论: 我要投稿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沪市监产质〔2021〕97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相关直属单位:
  现将《2021年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0日
  2021年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不断推进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践行“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服务改革创新大局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好“十四五”起步工作。坚持问题、需求和效果导向,聚焦重点人群,发力重点产品,跟踪重点企业,努力做到让监督抽查更加有力,专项整治更加有效,违法查处更加严厉,许可管理更加严格,风险监测更加智慧,不断探索建立适应上海超大城市特点的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1.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上海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配套印发《上海市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调整优化生产许可审批系统,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和注销事项“跨省通办”。加强对取消许可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探索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质量评估,做好评估结果分析应用。(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行政服务中心)2.加大长三角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长三角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长三角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共享和监测预警协作机制。落实长三角监督抽查结果互认机制,组织实施塑胶玩具、塑料购物袋、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非医用口罩、智能座便器5种产品长三角联动抽查。(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市质检院)(二)深化主责主业,发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震慑作用3.坚持问题导向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定《2021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聚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高、社会影响力大,消费者关注度高的产品,加大对流通领域、电商领域的抽查力度,强化对不合格生产企业的“跟踪抽查”,强化不合格问题发现率考核。(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4.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发布机制。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做好发布前舆情评估和发布后舆情监测,防止引起社会公众误读。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通报、重大问题专项通报的机制。开通“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平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自主查询功能。(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5.加大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建立并实施监督抽查后处理考核评估制度,严格落实不合格后处理工作要求,强化后处理结果应用,加大对监督抽查承检机构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承检机构工作质量评价。(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6.加大重点领域产品质量执法。加大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产品质量违法线索反馈机制,及时发布典型执法案例。开展产品质量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导执法人员依法准确履职。制订产品质量现场检查记录等文书,规范现场检查行为。(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三)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突出问题质量安全监管7.加强环保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和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组织开展生产、销售环节塑料购物袋、农用地膜、机动车用汽油、柴油和车用尿素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组织、指导、协调做好商务领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和塑料污染治理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8.做好消防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上海市场监管消防安全责任清单》,组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等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畅通与消防部门信息通报机制,联合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9.做好防疫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口罩产品质量提升工作,部署开展非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防护产品“回头看”专项监督检查。落实《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执法大检查行动方案》,加强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的专项监督抽查和检查。(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10.加强特定人群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综合运用监督检查、监督抽查、风险评估等手段,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多元联动实施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涉及儿童、学生、老人等特定人群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11.做好重点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局行政服务中心)12.做好重大活动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健全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保障和专项监管流程,做好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质检院、市局行政服务中心)(四)聚焦风险监管,构建评估预警体系
  13.完善风险信息监测。健全风险信息多元化获取机制,完善运用大数据的分析研判方法模型。以风险信息监测站为中枢,将信息监测网络向骨干企业延伸,健全网格化信息监测交换、风险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工作机制。(责任部门:市质检院(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中心),配合部门:各风险信息监测站)14.实施重点产品风险实验室评估。模拟消费场景,弥补监督抽查等监管手段短板,聚焦电商平台、专业市场等重点领域,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产品风险实验室评估。制订并实施《2021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实验室评估计划》。(责任部门:市质检院(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中心))15.加强风险研判和预警处置。加强风险信息研判,定期召开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综合会商研判会,适时召开专题分析会,启动风险预警系统建设,基于风险研判、评估结论,主动发布风险警示。(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市质检院(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中心))16.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评估预警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站工作规范》,修订《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实验室评估指南》。完善基于风险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动态修订、调整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市质检院(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中心))(五)夯实能力建设,提升质量供给能力
  17.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依托事中事后“双随机”监管系统,完善企业名录库。系统集成审批系统、证后移动监管系统和“双随机”系统,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化系统一张网。(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质检院、市局行政服务中心)18.优化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拓宽《产品质量安全资讯》内刊应用场景和应用范围。巩固产品质量“质识点”、质量科普“质识哥”团队的质量安全消费知识科普解读,聚焦政策宣贯解读、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监管典型案例的宣传发声。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三进”教育活动,探索与检验机构、区局、风险信息监测站共建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矩阵,继续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知晓度调查。(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质检院、市局行政服务中心)19.强化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许可证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举办产品质量安全立功竞赛,提升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监管能力。制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地核查人员培训、考核、使用等工作规范,推进专业实地核查人员队伍建设。(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质检院、市局行政服务中心)附件
  2021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实验室评估项目
  共10种产品。
  1.纸吸管;
  2.餐饮用油烟净化器;
  3.食品直接接触用塑料购物袋;
  4.食品接触用AS和ABS产品;
  5.烧烤炭;
  6.棉花糖机;
  7.厨房烹饪套装玩具;
  8.3D绘画笔;
  9.儿童统感球;
  10.水暖电热毯。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公告2024/4/7 12:12:02
走近3·15,放心消费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在行动——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保障人民2024/3/17 18:34:46
产品质量是设计、生产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2024/1/15 9:27:31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安徽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2023/11/24 10:14:50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3/10/20 15:15:55
安徽淮安市启动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年活动2023/6/12 13:59:00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