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地方政策 → 文章内容

解读:《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3/19 21:50:47 关注:429 评论: 我要投稿

    一、起草背景和意义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及时修订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总局抽检司印发了《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规范抽样检验行为,在借鉴原省食药局印发的《山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省局决定制定《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实施将对推动承检机构依法从检、依规从检,进一步提高我省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二、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四)《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
 
  (五)《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食检函﹝2019﹞68号)
 
  三、起草过程
 
  省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抽检工作实际,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省局相关处室、部分检验技术机构及省局法律顾问意见,修改完善后,又在省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31日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6章40条。
 
  第一章 总则(第1-3条)
 
  第二章 承检机构的产生(第4-8条)
 
  第三章 承检机构的工作要求(第9-19条)
 
  第四章 考核管理(第20-28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29-37条)
 
  第六章 附则(第38-40条)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德州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调度会议召开2024/5/16 10:07:06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规范》解读2024/5/16 10:04:07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2024/5/16 10:03:43
2024年湘潭市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和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议召开2024/5/15 10:07:49
潍坊市食药安办召开全市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2024/5/14 12:32:57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2024/5/14 12:27:00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