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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致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一封信--严厉打击非洲猪瘟假疫苗明白纸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4/12 15:52:35 关注:412 评论: 我要投稿

  我国是生猪养殖和猪肉消费大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为进一步营造社会监督良好氛围,现发放明白纸,目的是告知广大养殖户、从业人员非洲猪瘟假疫苗的严重危害,共同维护生猪生产恢复和产业稳定发展大局。
  一、假苗不安全,接种有风险。目前,我国和全世界其他国家均未批准非洲猪瘟疫苗生产、销售和使用,市场上售卖的任何形式的非洲猪瘟疫苗都是假疫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旦使用,可能后患无穷。
  二、违法必追究,犯罪追刑责。农业农村部、省畜牧兽医局对非法研发、生产、经营非洲猪瘟疫苗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只要发现问题线索,将会同公安机关一查到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对违法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吊销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使用危害大,风险最可怕。养殖场户使用非洲猪瘟假疫苗,不仅保护不了自家猪群,还会污染猪场和周边环境,特别是非法基因缺失活疫苗,能引发长时间、大范围的隐性感染,难以清除,导致育肥猪和种猪生产性能严重下降;不仅严重损害本场利益,还会损害整个地区的养猪产业,持续危害不可估量。
  四、社会共监督,抵制守净土。防控非洲猪瘟是养殖者、兽药生产经营人员等广大从业人员的共同责任和义务,要坚决抵制假疫苗,坚决举报假疫苗,联合打击假疫苗。国家设立非洲猪瘟假疫苗有奖举报制度,举报线索查实的,农业农村部将对举报人员予以最高3万元的奖励。如果你是假疫苗的受害者,希望你积极举报并提供证据,查实后不仅予以奖励,主管部门还将支持和协助你维护合法权益。
  五、实践已证明,科学防控行。生猪恢复生产成效表明,饲养管理封闭、消毒隔离到位、早发现早处置,能够有效防范非洲猪瘟。养殖场户要始终树立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加强管理、科学防控,不断提升养殖环节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有效阻断非洲猪瘟病毒传播。
  举报投诉电话:
  农业农村部:010-59192829,传真:010-59191652甘肃省畜牧兽医局:0931-8179097(传真)作者: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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