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开招选2022年度省级肉类储备承办企业的公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12/5 17:04:21 关注:311 评论: 我要投稿
|
|
根据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河北省省级肉类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商规字〔2021〕2号)和《定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肉类储备工作实施方案》(定商〔2021〕27号)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规模大、信誉好、销售网络健全、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承担肉类储备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2022年省级肉类储备承办企业,特公告如下:
一、承储任务:
2022年我市省级肉类储备任务:肉类(猪、羊冻肉)70吨、生猪活体(60公斤以上)3000头,储备期为12个月,储备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补贴标准:
储备补贴标准:冻肉(猪、羊肉)2000元/吨/年;生猪活体(60公斤以上)30元/头/年。
三、招选承储企业数量:
冻猪肉承储企业1-2家;冻羊肉承储企业(清真)1-2家;生猪活体承储企业1-3家。
四、承储企业报名条件:
1.承储企业应具有承接省级肉类储备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肉类经营企业。
2.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动物疫情;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全资或控股的储存冷库库容大于1000吨(储存冷冻羊肉的冷库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确认的清真库);4.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应符合《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基地场资质条件》相关要求,常年存栏60公斤以上育肥猪不低于5000头的饲养规模,且开展自繁自育的集约化养殖场。基地场企业无屠宰加工能力的,应与定点屠宰加工企业建立稳定业务关系。鼓励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建立实施 HACCP体系。
5.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全资或控股的储存冷库、活畜储备基地场(以下简称基地场);具有组织管理冷库、基地场和一定的储备肉分销、生产、加工能力,自愿并能够承担储备肉类任务和安全责任;或承担过中央、省级肉类承储任务的企业承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12月8日
报名地点:定州市商务局(206室)
联 系 人:赵永伟 张 雷
联系电话:0312--2336797(办公)2331266(24小时)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3日
|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