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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重点工作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3/28 16:04:29 关注:468 评论: 我要投稿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牧业信息中心:
  当前,我省正处于新冠疫情防控保卫战、歼灭战、阻击战的关键时期,各地不同程度出现人员、物资运输不到位,春防工作进度缓慢等问题。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坚决防止“两疫叠加”,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地畜牧部门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按照省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吉防动指办〔2022〕1号)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研究,开拓思维,精心谋划,扎实组织推进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在人员不宜大范围集中的现实情况下,充分利用网络会议、微信群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春防培训和工作部署,确保畜禽群体应免尽免,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对于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要积极沟通协调,尽快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应对方案并积极推动落实。畜牧兽医部门及相关工作机构要把“两疫”防控同部署、同培训、同落实,各级防疫人员和村级防疫员务必经核酸检测为阴性且没有感染风险再实施相关工作,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聚集和接触,尤其是村级防疫员在到户注射过程中,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养殖场户能自主对牲畜进行免疫的,尽量把疫苗发放到位,防止埋下疫情扩散的隐患。强免疫苗仍然没有调拨到位的地区要迅速协调当地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保障疫苗运输车辆正常通行。
  二、畅通畜禽(产品)运输渠道,确保畜产品“菜篮子”稳定供应当前,“两疫”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督促畜牧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制订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疫情防控和稳产保供两手同时抓,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里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坚持疫情期间稳产保供监测制度,定期调度畜禽肉蛋奶产品保供情况,按照“就近就便、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原则,协调相关企业进行对接,尤其是长春、吉林地区要搞好畜禽价格和生产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会商解决,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畜禽及其产品生产稳定、流通顺畅。按照省畜牧局下发的《关于协调解决畜牧业生产相关运输车辆通行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时协调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通管控和物资保障组,为畜牧业相关企业或规模场(户)办理相关证明,保障饲料、兽药疫苗等投入品和畜禽产品有序流通,防止出现断档、断供现象。严格落实病死动物“四不准一处理”,严密做好病死动物申报、收集、转运与无害化处理全过程监管,严防病死动物流入市场、流向餐桌。
  三、严格实行相关企业闭环管理,切实加强重点环节和关键点位消毒灭源各地要督促和指导畜禽养殖、屠宰、加工、运输、饲料、兽药等畜牧业相关涉牧企业在保障企业生产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闭环管理,防范“两疫”传播。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场(厂)内消毒灭源工作制度,指导其采用喷雾消毒等方式,确保场(厂)区、圈舍、畜禽、车辆、饮水、饲料,以及办公区、生活区、场(厂)区环境、道路等全覆盖,交替使用醛制剂、氯制剂等消毒剂,确保消毒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落实畜牧业企业冷库排查工作,确保不发生违规存放进口冷链食品行为。
  四、立即落实检疫监管提升行动,迅速提高产地检疫率各地务必按照省畜牧局《全省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吉牧防发〔2022〕7号)要求,高度重视动物检疫工作,坚决落实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制度,推进肉牛养殖场户基础信息登记和免疫档案电子化工作,快速建立协检员队伍并做好网络登记工作,完善协检制度和无纸化出具检疫证明(产地检疫B证),为养殖场户申报产地检疫创造更多便利条件,快速提高产地检疫率。结合春防免疫,把省畜牧局统一印制调拨的“畜禽防疫公示板”发放到位,把产地检疫工作宣传到位,把肉牛耳标发放佩戴到位。建有肉牛交易市场的县市,要协调当地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管理,规范交易秩序,防范重点疫病传播,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严格杜绝没有耳标和检疫证明入场交易。交易市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要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和违法线索的移交,真正做到“以监促检,以检促免”。对于检疫监管提升行动不落实,产地检疫率迟迟不见提升的县市,省畜牧局将重点予以督导检查,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当地政府追责问责。4月7日前,各市州统计所辖各县市区违法线索移交情况和执法办案情况报省畜牧局防疫监督处(详见附件)。
  五、强化畜禽产品追溯管理,保障动物源性肉品安全要做好从畜禽进厂、待宰静养、肉品检验到产品出厂等各个环节质量安全追溯措施,确保肉品全链条可追溯。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和已停业取缔小型屠宰点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私屠滥宰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利用疫情期间下乡蹲守、卡点值守、敲门行动等机会,有意识地发现私屠滥宰问题线索。强化屠宰企业、兽药、饲料等生产企业的冷链管理,不接收不明来源冷冻肉品,对进出屠宰企业、运输兽药、饲料的冷链运输车辆严格消毒,查证验物。
  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行业“两个安全”
  全面加强涉牧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畜禽屠宰、兽药饲料生产等危化品使用管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因疫情停产停工的企业,要加强安全员应急值守,确保生产暂停、安全不停。加强畜产品保供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与指导服务,要通过远程抽查、在线调查、隐患排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持续发力开展点对点技术指导服务和宣传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向企业发放疫情防控指导清单和安全生产指导明白纸,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和有毒有害气体防控,严防因以疫情防控为借口,削弱企业安全管理和责任缺位。严格落实企业防疫制度,提升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加强场区、宿舍、办公场点的通风和消毒,严格驻场官方兽医自我防护,防止因疫情防控不到位和安全生产防范不到位影响企业生产和保供安全。
  七、全力投身新冠疫情防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畜牧贡献各地畜牧部门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理念,注重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优势。要积极成立志愿服务先锋队、预备队,按照当地政府和疫情防控协调机制的相关要求,坚决完成分配任务。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等畜牧兽医技术支撑单位,要积极利用系统内应急物资资源和技术专业知识,根据需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核酸检测和流调追溯等工作。其他人员也要积极参与志愿者工作,配合社区做好秩序维护、重点管控、卡点值守等工作。在保障最低限度动物疫情应急物资的情况下,主动申报防疫物资,或交由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调拨。在“两疫”防控工作中,各地可以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发掘典型事迹报送至省畜牧局信息中心。
  吉林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
  2022年3月21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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