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地方政策 → 文章内容

德州关于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通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10/31 10:22:31 关注:395 评论: 我要投稿

  近期,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措施,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增强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凡在德州市域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知悉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出仓证明(以下简称“冷链三证”),注册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对经过外省集中监管专仓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并获得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货主必须通过“山东冷链”APP扫描随货同行的“跨省互认二维码”确认货物来源,并及时将食品相关信息录入“山东冷链”系统。严禁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二、严格从业人员管理。进口冷链食品加工经营储运业户从业人员工作时要规范佩戴口罩、手套和工作服,根据岗位需要穿戴相应的面屏、围裙、胶靴等。加强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监测,全部登记在册。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及为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等闭环管理人员提供服务保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频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三、规范使用“山东冷链”。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业户必须注册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将运输车辆、从业人员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在系统内更新。购进、贮存进口冷链食品时,必须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不得销售、采购、贮存、运输没有“冷链三证”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的进口冷链食品,严禁“体外循环”。
  四、“三专管理”落实到位。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冷库单位要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人专柜销售。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要通过“山东冷链”打印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并在专柜对应显著位置公示,供消费者监督查询。
  五、疫情防控法律责任。对于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省、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德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
  2022年10月30日
文章来源:德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河南将打造4000亿规模的冷链食品产业链2023/11/27 9:09:01
京津冀三地协同开展冷链食品应急处置演练2023/3/9 10:32:42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提示:不要购买来源不明冷链食品2023/1/10 14:18:11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提示:不要购买来源不明冷链食品2023/1/10 12:18:11
1月8日起,柳州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管控措施全面取消2023/1/9 10:25:45
1月8日起,上海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管控措施全面取消2023/1/8 15:24:19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