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文章内容

答复|食品企业使用其他企业标准问题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9/6 10:10:32 关注:504 评论: 我要投稿

  问:
  您好,前期总局领导回复了食品企业标准使用问题“使用团体标准或者其他企业的企业产品标准的,应事先获得其授权,由获授权生产企业按要求公开相应标准的编号、名称和发布的标准全文,标准内容应包含有产品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以及对应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等有效的技术要求。”。请问获授权食品生产企业应在什么平台或者什么方式公开相应标准内容,近期类似投诉举报较多,企业也提出了这个问题,我们查询很多资料对此均没有明确规定,请总局领导给予明确指示,以便基层工作,谢谢。
  答:
  使用团体标准或者其他企业的企业产品标准的,应事先获得其授权,授权信息无须公开。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食品企业标准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具体请咨询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时间:2024-09-05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关于印发新疆自治区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食品函〔202025/5/15 12:44:31
绵阳全面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2025/5/15 12:42:03
美国延长食品正面标识(FOP)征求意见期限2025/5/15 12:40:40
新西兰修订食品控制计划2025/5/15 11:36:56
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第1号修改单等28项食品安2025/5/15 9:19:01
网络食品和网络餐饮安全消费提示2025/5/14 20:48:18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