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昌图:多举措开展畜牧业信息大宣传活动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4/4/29 9:19:13 关注:182 评论: 我要投稿
|
|
|
畜牧业信息宣传工作是畜牧兽医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畜牧兽医工作社会认知的重要途径。为完成省市业务部门对畜牧兽医信息工作的要求,昌图县畜牧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昌图县畜牧业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昌牧发〔2014〕15号)文件,从以下六方面展开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信息宣传领导力度。要求局直各单位、各区域所要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昌图县畜牧局成立畜牧业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王连印局长担任,具体业务由局党办和县监测预警中心处理;局直各单位、各区域所也成立相应组织,并确定联络员;各单位制定宣传工作计划,为信息宣传人员设立工作室,配备电脑、照相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仪器设备。 二是提出采集信息宣传稿源内容。信息宣传内容十分广泛,信息宣传工作人人有责,做到县乡村三级联动,及时采集、认真编写、精心整理、按时报送、信息共享。围绕本单位工作着力撰写宣传党和国家促进畜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稿件,积极报道畜牧业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和新亮点,努力营造促进畜牧业发展的舆论环境。畜牧兽医系统工作方面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迎接检查、工作做法、企业展示、养殖典型、市场走势、分析研判、预测预警、防疫灭病、卫生监督、畜产品质量、畜产品安全、无害化处理、调查研究报告等,都是非常好的稿源,确保报送信息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是明确编报信息宣传稿件要求。信息综合加工是提升信息宣传稿件质量的有效抓手。要求各单位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倾力打造信息宣传稿件精品,努力把传报信息的“中转站”转变为提炼信息的“加工厂”,使信息工作人员从“二传手”转变为“分析师”,更好地发挥信息宣传工作辅助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是制定下达信息宣传任务指标。县畜牧局确定A、B、C、D、S、F、G七类发表信息媒体,局直7个单位、16个区域所都下达信息宣传任务指标,每个单位每月在网站上刊播1篇以上信息,全年共刊播12篇以上信息;每个单位每季度在报刊上发表1篇以上文章,全年共发表4篇以上文章。 五是纳入行业信息宣传绩效考评。县畜牧局采用积分制,分数不设上限,A类媒体1篇7分、B类媒体1篇6分、C类媒体1篇5分、D类媒体1篇4分、E类媒体1篇3分、F类媒体1篇2分、G类媒体1篇1分,同一篇稿件以最高分数统计,不重复计算。实行月度通报制度,对信息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 六是实施系统信息宣传表彰奖励。昌图县畜牧局设立专项宣传经费3万元,对本县畜牧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予以表彰奖励;并对信息宣传作者给予奖励。(高顺)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