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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华副部长在2016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4/20 18:01:39 关注:476 评论: 我要投稿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及“十二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十三五”工作思路,部署2016年重点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十二五”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成效和经验“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农业农村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时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来讲,是一个攻坚克难、快速提升的重要时期。5年来,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总的看,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各项工作稳中有进。2015年全国蔬菜、畜禽和水产品监测合格率为96.1%、99.4%和95.5%,分别比“十一五”末提高3.0、0.3和4.2个百分点;5年间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回顾“十二五”,有六个标志性的工作值得总结。
  (一)始终坚持依法监管、制度先行,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国家修订了《食品安全法》以及饲料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药、转基因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高法高检出台了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把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收购贩卖病死猪、私设生猪屠宰场等行为纳入了刑罚范围。农业部制修订了饲料、兽药、绿色食品、农产品监测管理办法等10多个部门规章,印发全程监管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出台了8项监管措施和6项奶源监管措施。有18个省份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法规,所有省份都把质量安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建立了问责机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主体、地方法规为补充、部门规章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国家调整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和职能分工,国办印发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农业部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签订了监管合作协议,形成全过程监管链条。各地、各行业聚焦薄弱环节,建立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生产档案记录、监测抽查、检打联动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重典治乱,专项整治卓有成效。这些年,我们抓“牛鼻子”、啃“硬骨头”,坚持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连续开展年度专项治理行动。种植业重点查处禁限用农药问题,实施了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禁用了14种高毒高风险农药。畜牧业重点开展“瘦肉精”、抗菌药、畜禽屠宰以及生鲜乳专项整治,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渔业重点实施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整治,加大水产品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养殖及育苗过程违法违规行为。农资打假坚持在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集中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5年来,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989万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370万家次,查处问题23.8万起,清理关闭生猪屠宰场1107个,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8.3亿元。经过努力,三聚氰胺连续6年监测全部合格;“瘦肉精”监测合格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基本打掉地下生产经营链条;高毒农药和禁用兽药得到较好控制;一些区域性、行业性的问题有效遏制。
  (三)始终坚持生产入手、源头控制,农业标准化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治本之策。我们按照“产管并举”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融入农业产业发展,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大力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控制源头上水平。在标准制修订上,编制了加快完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5年工作方案,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4140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1584项、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800余项,清理了413项农残检测方法标准。各地因地制宜制定1.8万项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大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和应用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意识和质控能力明显提高。在标准化示范创建上,投入10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农牧渔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创建“三园两场”9674个,创建标准化示范县185个。按照稳数量、保质量、强监管的要求,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2.8万个,累计认证产品总数达10.7万个,“三品一标”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有的依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实施,有的通过“三品一标”引领带动,有的以县域为单位整建制推进。浙江省政府出台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创建了一大批标准化示范区,全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60%以上。湖南省每年印发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强化政府推动,开展厅市共建,整建制推进标准化实施示范。
  (四)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具有突发性、敏感性,如何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是对我们履职担当的重要检验。“十二五”期间,我们立足少出事、不出大事,着力构建“预警及时、反应快速、处置有力、科普到位”的风险防控体系。例行监测方面,将部级监测范围扩大到152个大中城市、117个品种、94项指标,深入实施农药、兽药、饲料、水产药残4个专项监控计划,建立起覆盖主要城市、产区和品种、参数的监测网络。各地也不断扩大监测范围,2015年定量检测样品达87.6万个。通过监测,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了一大批不合格问题。风险评估方面,组织认定100家风险评估实验室和145家风险评估实验站,评估体系从无到有、评估能力由弱变强。对蔬菜、粮油、畜禽、奶产品等重点食用农产品进行风险评估,获取有效数据60万条,初步摸清风险隐患及分布范围、产生原因。应急处置方面,部里完善了应急预案,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加大了舆情监测力度,建立起上下联动、区域协同、联防联控的应急机制。各地采取多种措施,有的加强了应急培训,有的开展了应急演练,有的配备了应急装备,明显提升了应急能力,先后处置了 “豇豆农残”“生姜涕灭威”“病死猪”“速生鸡”“草莓乙草胺”等突发问题,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举办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科普宣传,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消费指南等科普书籍,印发宣传资料9000多万份,组织专家解读热点敏感问题,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五)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监管模式不断总结完善。 我们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抓住关键节点,推动管理创新,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共治的新局面。在落实属地责任上,紧紧抓住县域这个执法监管的主战场,谋划并全面启动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确定首批107个县(市)作为创建试点单位,山东、四川、福建等25省同步开展了省级创建活动,浙江还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江西正在积极筹划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示范省建设。在推动工作创新上,鼓励基层放手干、大胆闯,积极探索独具特色的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形成了许多好办法、好经验。比如,加强源头管控的威海模式、监管体系建设的商洛模式、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的仙居模式以及辽宁的检测与检疫同步的“瘦肉精”监管模式,等等。在推进社会共治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机构间建立协同联动治理机制。部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与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部门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江西、广东、河南、青海、黑龙江等省建立了“黑名单”制度,海南、湖北、陕西等省实行举报奖励制度。
  (六)始终坚持健全队伍、打牢基础,监管能力快速提升。我们抓住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的契机,积极落实国办通知要求,下大力气推动监管、检测、执法三支队伍迅速壮大。在监管体系方面,目前全国所有的省、88%的地市、75%的县、97%的乡镇建立了监管机构,落实专兼职监管人员11.7万人。在质检体系方面,投资79.3亿元,支持建设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项目1710个,对质检机构负责人及主管局长实行轮训,部省地县四级农检机构达到3332个,落实检测人员3.5万人。在执法体系方面,99%的农业县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落实在岗执法人员2.8万人。可以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了一支基本依靠力量。同时,各级都加大了条件保障、培训练兵力度。部里组织开展了检测技能大赛,比武场次达到955场,6名选手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正式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江苏县级监管信息化网络基本全覆盖,福建为县乡全覆盖配备流动检测车976辆,江西为每个县级质检站落实30-50万元检测经费,辽宁制定乡镇监管站建设标准和考核方案,这些都有力推动了基层监管能力的提升。
  二、准确把握“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农业标准化,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的任务要求,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此为指导,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切实谋划和推进好“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中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严, “十三五”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多次就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管并举、“四个最严”。李克强总理要求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去年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研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加强政策引导扶持,把确保质量安全作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环节,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全国人大新修订了《食品安全法》,实施了一系列更严格的监管制度。国务院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惠民生政策落实”督察指标,强化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制度。中央高度重视和明确要求,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动力和鞭策,我们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快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期待越来越高,“十三五”必须坚持不懈保障好农产品消费安全。过去吃不饱的时候,人们对质量安全不在意,现在要求高多了。保证民众吃饱、吃好、吃得安全放心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是全面小康生活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但问题隐患仍然存在,在一些地区、一些行业还比较突出,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群众还不满意。我们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另一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还时常发生,这既影响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也影响国际社会的认可度。发展的新阶段、人民的新期待已形成倒逼,我们必须坚持目标导向,以只争朝夕的态度,下决心解决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给老百姓一个实实在在的交代。
  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联系越来越紧,“十三五”必须下大力气补齐质量安全这块短板。搞现代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是基本要求,产品安全是重要指标。现阶段,与数量相比,质量效益还是农业的短板。这与特殊的国情农情有关,也与农业发展方式落后有关。薄弱环节就是主攻方向。中央经济工作会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好供给不适应需求的问题。中央农村工作会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也指出,适应新常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最紧迫的任务是大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重点是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真正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农业提质增效,提高品质、创建品牌是重要抓手和途径。这是一条市场经济的路子,是一条生态环保的路子,也是一条产业振兴的路子。我们必须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加快推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大力推动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从源头上解决“产出来”的问题。
  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任务越来越重,“十三五”必须想方设法提高监管能力。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规定是明确的,职责任务也是清晰的。现在的问题在于一些地方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能力跟不上,监管责任难落实。随着食品安全问责力度的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非抓不可、必须抓好。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能力和政绩的重要考核指标。这些年,因监管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受到问责和处分的农业部门干部不在个别,教训十分深刻。我们必须用改革的办法、法制的思维,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总之,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需要重点突破的问题。当前正处在由“乱”到“治”的转型期,需要下决心打好这一场攻坚战。
  三、明确“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我们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产出来”主要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实现生产源头可控制;“管出来”主要是依法严管、全程监管,治理突出问题,实现“从田头到餐桌”可追溯。
  主要目标是,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和农情的监管模式,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 “十三五”末主要农产品的合格率达到97%以上,基本实现农产品产出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努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重点任务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五大能力。
  一是全面提升源头控制能力。源头控制很重要,它不仅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关系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十三五”第一位的是要按照中央部署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开展产地环境污染调查与治理修复示范,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问题。要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和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广绿色防控、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做到控肥控药控添加剂。同时要有效实施生产档案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力争5年内在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中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是全面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 抓标准化,前提是有标可依。“十三五”要完善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制修订和转化应用步伐,力争5年内农兽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与国际食品法典同步。要高度重视标准实施问题,面上要抓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推广按标生产技术;点上要抓好“三园两场”,扩大建设规模,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产品上抓好“三品一标”,加强品牌培育,推动形成优质优价机制,打造一批安全优质的知名农产品品牌和生产基地。总之,要经过5年的努力,力争使全国“菜篮子”大县规模经营主体和规模生产基地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
  三是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第一位的是防范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最重要的要强化预警能力,加大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力度,摸清本行业、本地区突出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在此基础上要实施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大的问题隐患基本得到解决。要始终绷紧应急处置这根弦,更加重视舆情监测和舆情应对工作,进一步加强敏感热点问题科普解读,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在点上。
  四是全面提升质量追溯管理能力。目前已有很多地方开展试点,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再加上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提高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全面推进追溯管理时机已经成熟。当务之急要搭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追溯标准及编码规则,抓紧在一些产品和行业上把全国性的追溯试点开展起来,积极推广“二维码”“耳标”以及农产品包装标识,尽可能争取一些扶持政策,力争5年内大部分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主要获证农产品、农资产品实现可追溯。
  五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这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根本保障,必须抓紧健全机构队伍,强化手段条件,确保“有机构履职、有人员负责、有能力干事”。当前最重要的是要按照“五化”“五个率先”的要求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力争5年内基本覆盖“菜篮子”大县,从而推动健全省地县乡四级监管机构,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要抓住编制“十三五”规划时机,筹划实施“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积极争取中央及各地财政资金支持,以此提高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和装备水平。要通过培训、练兵等多种形式来提升基层监管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特别是要抓紧解决好基层检测机构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问题以及法定资质不具备的问题。
  最后,我想强调一下制度机制问题,主要是推进两个完善。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要靠制度管根本、管长远,“十三五”主要从两个大的方面入手,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法律法规方面,要推动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药、畜禽屠宰、转基因等配套法规,将一些有效管用的办法上升为法律制度,实现与《食品安全法》两法并举、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在监管制度方面,要围绕农业产业链条,抓住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种植养殖、收贮运、畜禽屠宰等关键节点,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提出管理要求,形成一整套制度体系,用管用的制度来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行为,提升监管水平。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当前条件下,如何实施更为有效的监管,靠人盯人行不通,靠单打独斗也行不通,“十三五”需要在长效机制上下更大力气。要强化协调配合机制,对内要细化农口相关单位的职能任务,形成统分结合、有统有分的工作格局;对下要强化绩效考核和工作指导,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外要加强与食药等部门的合作沟通,一起谋划全程监管措施,推进无缝衔接,形成监管合力。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关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认可、检测结果、行政处罚等,要依法向社会公开,鼓励各方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文章来源:农业部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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