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畜牧cvonet转评: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凸显责任与担当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3/21 17:37:09 关注:287 评论: 我要投稿
|
|
日前,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作为“十三五”时期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食品安全战略开篇之作,“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明确,“十三五”时期,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质量安全水平、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的发展目标。
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精准高效施用。加快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研发和推广,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行动。实施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逐步淘汰无残留限量标准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兽药及其制剂……《“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对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作出战略规划和实施部署。落实《规划》,严格源头治理要先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作出明确指示,提出具体要求。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权威性。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切实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坚持源头控制、产管并重、重典治乱。《“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的部署要求,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具有涉及监管部门多、责任链条长、安全节点分布广等特点,只有地方政府切实担当起属地管理责任,才能把源头治理的各项任务指标落实到位。
标准既是行业“通用语言”,也是“生产之法”,它与法律、法规、战略、规划等一样,都是现代政府治理的核心要素。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从本质上讲就是提高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水平。《规划》要求,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支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品牌农产品发展,提高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比重。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建设,加强病死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推动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推动农产品生产者积极参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开展肉类、蔬菜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地区要加快建立高效运行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作,历史欠账多,新旧矛盾叠加,治理任务十分艰巨而繁重,这就需要借鉴先进的工程管理工具,切实加强源头治理“施工期”的管理,避免《规划》成为“画饼”。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原。”《规划》把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工程细分为五个分工程,分别提出了刚性指标。农药残留治理工程要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兽药残留治理工程要求,新研发和推广低毒、低残留新兽药产品100种,淘汰高风险兽药产品100种;动物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工程要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60%以上,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5亿亩,机械施肥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业标准化推广工程要求,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场)全部通过“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有机农产品种植基地面积达到300万公顷,绿色食品种植基地面积达到1200万公顷。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要求,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一锤接着敲、一件一件接力干,久久为功、锲而不舍,钉出改变、钉出实效,把《规划》描绘的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蓝图早日变成现实。
|
|
文章来源:中国医药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