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中国畜牧 → 文章内容

北京食药监:京东、必胜客等经营食品需备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8/10 13:34:51 关注:414 评论: 我要投稿

双汇—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北京市食药监局8月9日晚间通报,市食药监管局近日出台了《网络食品经营备案事项办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要求在北京市注册的网络食品经营企业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到市食药监管局办理备案。按“规程”要求办理备案的企业,既有京东、亚马逊、美团、百度这样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和订餐平台,也有例如呷哺呷哺、吉野家、必胜客等自建网络平台的餐饮服务单位。
  市食药监局表示,随着网络食品购买力的提高,网络食品经营业态也随之迅速发展,出现了大量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经营自建网站,这带给消费者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7年8月发布的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在我国网民的网络行为中,网络订餐和网络购物分别占上网需求比例的39.3%和68.5%,在网络购物的种类中食品又占了较大的份额。
  为引导网络食品经营业态良性发展,更好地规范管理网络食品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食品经营环境,市食药监管局近日出台的规程,要求在我市注册的网络食品经营企业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到市食药监管局办理备案。该备案是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有关规定开展的。
  市食药监管局食品市场处副处长李洋表示,本着“放管服”的工作原则,《规程》将企业备案事项确定为即时办理项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网上申报备案信息后,向相应的备案办理部门提交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当场就可以完成备案事项办理,通过备案的网络食品经营企业信息将在市食药监管局网站公布。
  这样既精简审核备案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又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握网络食品经营动态,优化监管方式,同时也便于消费者进行查询和监督,更好的保障网络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从北京市食药监管局了解到,按“规程”要求办理备案的企业,既有京东、亚马逊、美团、百度这样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和订餐平台,也有例如呷哺呷哺、吉野家、必胜客等自建网络平台的餐饮服务单位。
文章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张鑫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让食品“小标签”发挥大作用2024/5/15 20:10:09
泰国食品出口预计今年增长2%2024/5/15 19:27:42
欧盟拟出台更严格的塑料食品接触材料法规2024/5/14 15:03:19
食品领域2024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方向)拟支持2024/5/14 12:42:19
食品安全 以案说法|未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被处罚2024/5/14 12:37:55
挪威制定部分食品中卤氧磷的最大残留限量2024/5/14 12:23:03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