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兴宁市在会展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行再升温再鼓劲。市委副书记、市长丘孝东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做实做细各项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圆满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副市长陈日新、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通报了当前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情况,动员部署下一阶段相关整治工作,合水、叶塘镇负责人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丘孝东代表市政府,与兴田、径南等镇街签订了整治责任书。
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丘孝东指出,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是维护好、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上下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载体和抓手,以更强的紧迫感,扎实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丘孝东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是我市群众十分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整治工作目标任务重时间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刻认识做好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责任,加压奋进,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
要结合当前我市创卫工作,以更有力的措施,突出重点,细化方案,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整治工作。要以更大的责任担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以时间倒逼进度,抓实抓细,扎实推进各项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兴宁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通告
兴市府〔2017〕27号
为保护和改善我市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畜牧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对象:全市范围内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点)。
二、本通告的禁养区是指全市下列范围:(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历史遗迹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包括铁山渡田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兴宁市四望嶂市级自然保护区、兴宁市白鹤仙师市级自然保护区、兴宁市合水市级自然保护区、兴宁市石壁市级自然保护区、兴宁市和山岩市级自然保护区、兴宁市神光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等核心区及缓冲规划区域,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历史遗迹。(三)居民密集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包括城市规划区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建制镇、街道办规划区及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区域;学校、医疗、居民集中区周边500米范围内。(四)依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需要划定的其他区域。(五)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畜禽养殖的区域。
三、整治内容:关闭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点)。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四十天内自行搬迁、关闭拆除栏舍的畜禽养殖户,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禁养区内的养殖场(点)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四十天内未自行搬迁、关闭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取缔、关闭。
五、畜禽养殖场(点)关闭后,擅自恢复饲养的,将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强制关闭,拆除栏舍及附属设施;已领取的经济补助款将依法追缴,并以骗取国家财政资金论处。
六、在整治期间,对妨碍、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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