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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标称合肥庐香腊味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卤咸肉,过氧化值超标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12/24 10:25:10 关注:683 评论: 我要投稿

    2017年12月22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221号)。通告显示:2批次肉制品分别被检出过氧化值、菌落总数超标2批次肉制品分别被检出过氧化值、菌落总数超标。
    分别为:1号店吴大姐旗舰店(经营者为合肥庐香腊味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标称合肥庐香腊味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卤咸肉,过氧化值超标;苏宁易购巴吉亚特产食品(经营者为哈尔滨市巴吉亚食品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网站)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巴吉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灌红肠,菌落总数超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2730-22015)中规定,火腿、腊肉、咸肉、香(腊)肠的过氧化值不超过0.5g/100g,腌腊禽制品的过氧化值不超过1.5g/100g。过氧化值超标可能主要与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油质量问题不过关,或者使用的原料肉存储时间较长,以及产品存储时间过长等有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2726-2016)中规定,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 CFU/g。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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