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畜牧局召开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跟踪监测工作培训班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7/6 21:55:39 关注:505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2017年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地检查准备工作,完善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动态跟踪监测,确保我市考核成绩走在前列,7月3日上午,市局在四楼会议室举办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培训班。吴占元调研员出席并讲话,各县区局负责直联直报系统填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人员参会。袁力、孙亓磊两名同志就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操作进行培训和答疑。
吴占元同志就有关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切实提升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是贯彻落实国办意见的重要举措,是衡量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效的关键遵循。直联直报系统报送的养殖粪污处理利用情况,是农环两部考核各地各级有关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迎接考核的重要工作内容。全力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监测和考核,事关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全局,事关我市畜牧大市形象地位,事关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各县区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把握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和考核精神实质,将跟踪监测和考核迎检准备各项措施做细做实,确保考核工作万无一失。二要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查摆薄弱环节。各县区要对标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细化落实措施,查摆薄弱环节,谋划整改落实。特别是需要当地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要统筹考虑、积极协调、研究解决,切实将考核迎检准备工作做实做细。三要严格规范精准填报,突出抓好配建设施达标。各县区要参考《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结合本地畜禽养殖和粪污处理利用实际,按照《考核办法》要求,逐一摸底核查辖区内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情况,督促规模养殖场落实主体责任,配套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确保规模养殖场全部达标,正常运行。要认真做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信息台账工作,指导规模养殖场安装养殖用水监控设备,建立用水台账,并存档备查。联合环保部门,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情况进行验收或核查,出具书面意见。确保7月15日前完成全市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
|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