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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里的生猪私屠滥宰 山东泰安猪肉市场乱象当划休止符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10/22 10:46:22 关注:501 评论: 我要投稿

  2018年10月16日凌晨5点,位于岱岳区道朗镇乡村公路旁的兴达屠宰场正灯火通明,在屠宰车间后方的小路上,可以清晰听到磨刀霍霍和屠宰时猪的惨叫,从院子东墙的铁门门缝可以看到,刚刚屠宰完毕的生猪肉被悬挂在架子上,有人正拿着水管冲刷着猪肉上的污渍和血迹。6点钟,一辆载着猪肉的板车驶出,在镇上一处门头前停留片刻之后,直接奔向天平街道黑水湾集市。记者跟随该车辆来到黑水湾集市,在该商贩摊位正在销售的猪肉上,并无检疫章及检疫证明。
 
  2018年10月15日,凌晨,泰安市岱岳区食品公司山口镇食品站,4点30分,院里燃起了锅炉,5点左右,陆续有三轮车、平板车,或是空车,或是载着活猪驶入这个院子,5点40分左右,几声杀猪的惨叫划破黎明,之后,杀猪声不断响起。上午7:28分,有人陆续从屋里搬出一块块猪肉放到停放在院里的车上,之后,大门被重新打开,这些载着猪肉的车,驶向街道、市场……
 
  在2018年9月17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公示的《关于公布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清理审核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可以查询到,以上两家企业目前均处于限期整改阶段,而从以上企业当日流通到市场上的猪肉上可以的看到,肉的本身并没有加盖检验检疫用章,肉摊上同样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据业内人士介绍,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上市销售的猪肉必需持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如果没有,便属于没有经过严格检疫的“白板肉”或不规范操作情况下生产的猪肉。而通过记者走访调查,“白板肉”在泰安部分乡镇乃至于部分城区市场上的流通,并非个例。
  2018年10月15日,祝阳集市正在销售的生猪肉并未加盖检疫印章,肉摊上并无检疫证明材料。
 
  2018年10月15日,祝阳镇集市,穿越整个集市生鲜猪肉类销售区域,大部分摊点上正在销售的肉均没有加盖检疫印章,同样的,这些肉摊均没有展示、提供检验检疫及经营许可证明。同日,在岱岳区山口镇中心街道的几处生猪肉销售点,货架上的猪肉无一例外的没有检疫印章及检疫证明。
 
  2018年10月16日,天平街道黑水湾集市上每隔不远便有一处生鲜猪肉摊位,记者通过走访发现,除了一家摊位的生猪肉上加盖了检疫印章以及能够提供检疫证明之外,其余摊位的生猪肉和之前其他集市上一样,均未加盖检疫印章及不能提供检疫证明。而经过价格对比,未能提供各类检疫证明的猪肉要比能够提供证明的猪肉每斤便宜3-4元。
 
  不仅于此,该类“白板肉”的身影还出现在泰安城区周边的多个乡镇集市。
 
  除了泰安市发布的《通知》中所提到的限期整改名单中的部分企业在整改期间依旧从事生产行为外,泰安部分村落的个体私屠乱宰现象也不容忽视,在“白板肉”市场,个体商贩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
 
  据新华社10月10日消息:公安部10日在北京召开视频会议,部署自即日起,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和环境犯罪行动,突出打击治理民生领域犯罪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在会上指出,各地公安机关要重拳出击,以对食品药品农资和环境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突出重点领域、全面深入排查,全力侦破一批大要案件。要用好用足现有法律手段,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该行政拘留的要行政拘留,决不手软。据了解,此次为期3个月的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和环境犯罪行动,将针对食品药品农资和环境领域犯罪形势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在食品领域,重点打击农产品水产品非法添加、私屠滥宰、制售假劣食品、保健品非法添加和虚假宣传等犯罪活动。
 
  2018年10月16日凌晨,泰安市下港镇杨台西峪村,3:40分左右,一农户家灯亮起,4点左右,一辆三轮车自远而来,拐进亮灯农户家所在的胡同,几声犬吠,打破黎明前的宁静。不多时,农户家亮灯处冒起烟雾,几声沉闷的猪叫过后,便只能听到刀具砍物的声音,此后不久,三轮车载着肉驶离。同样的事情在2018年10月21日凌晨再次重演,待同一辆三轮车驶入该农户家后不久,在此采访的记者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很快民警抵达现场。在该农户家中,刚刚杀好的猪肉和成盆的血水还冒着热气,三轮车上放着案板和货架,地上的磅秤上,一整扇猪肉正在称重,面对民警和记者的镜头,该农户先称自己系卖肉商贩,而后又称猪肉系自宰自食。同日凌晨5:30分,大众网另一路记者来到泰安市化马湾乡王家庄村一处农户门前,通过敞开的大门可以看到,一名男子正在进行猪肉分割,旁边的架子上也挂满了猪肉。随后,记者跟随闻讯赶来的民警进入该农户院内。只见屠宰作坊内,生猪肉碎片随意堆放在布满污渍的地上和灶台周边,猪粪与血腥味道混合,地上血水横流,而据该农户出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显示,该农户曾具备“生猪销售”资格但有效期仅到2014年12月31日,并不具备生猪屠宰资格。
 
  2018年10月21日凌晨4:50分左右,大众网另两路记者分别再次来到正处于限期整改状态的泰安市道朗镇兴达屠宰场和山口镇食品站。
 
  在道朗镇兴达屠宰场,和10月16日情况一样,这里仍在进行生猪屠宰工作,多辆前来拉肉的车辆先后进入。大众网记者和警方一同进入后看到,这里的生产车间正在进行生猪屠宰,而屠宰车间卫生状况极其恶劣。经过询问得知,该屠宰场使用的依旧是2009年度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和2013年度的“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资格,并无泰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所换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资格标牌。同时,该屠宰厂内的“官方兽医”在屠宰期间并不在屠宰现场,且屠宰场不能当即出具理应现场配备的“准宰通知书”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经屠宰站工作人员联系后,该屠宰站“官方兽医”携带以上证明材料赶到现场。但该屠宰站后期出具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栏内显示,该证件年审日期仅到2016年8月,此后均无年审专用章,且该“官方兽医”向记者展示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用章时间仍系2017年度,当记者询问此章是否可以用作猪肉出厂印章使用时,该兽医言辞含糊,之后称将不再使用。随后,岱岳区畜牧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他向大众网记者表示,针对该屠宰站在限期整改中仍存在的此类现象,他们将对相关企业和人员涉失职及手续等方面问题,该汇报汇报,该关停关停。
 
  在山口镇食品站,记者看到该站点所持有的“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证”自2013年度核发之后,便再无年检印章,而按照该证件“说明”栏中第四条规定,该证件应“每年3月底前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年检,逾期不予受理”。此外,该站点提供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自2014年核发之后,均无年审印章,针对未年检事宜,该站点工作人员称系食品公司已给审过。同时,该站点向记者展示的两枚印章中,其中一枚系内部检验用章,一枚为“合格05”字样长条印章,并没有提供检疫“针刺滚章”。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深入推进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全面总结工作经验,着力巩固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成果。组织开展2018年度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对屠宰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严防不合格肉品流出屠宰场,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要建立健全举报核查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各地要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屠宰环节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落实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检验等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如实做好生产记录。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档案记录,落实各项措施。
 
  食品安全,容不得任何环节出现半点马虎!
 
  附:《泰政办字〔2018〕66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清理审核结果的通知》
文章来源:大众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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