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发展想吞并双汇集团,万隆欲再舞资本长袖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23 14:46:57 关注:341 评论: 我要投稿
|
|
1月20日晚间,双汇发展(24.500, 0.00, 0.00%)发布公告,宣布拟通过向控股股东双汇集团的唯一股东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特克斯”)发行股份的方式,对双汇集团实施吸收合并。
这无疑是近期快消品行业的重磅事件。
以最新收盘价计算,双汇发展市值已经超过800亿元。截至1月21日,间接控股双汇集团的港股公司万洲国际(00288.HK),市值也已突破1000亿港元。
双汇发展一名内部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除了公告披露的内容外,关于此次吸收合并暂无更多信息提供。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开资料显示,双汇发展成立于1998年10月,经营范围包括畜禽屠宰,加工销售肉类食品、肉类罐头、速冻肉制品等。
双汇集团成立于1994年8月,是以漯河肉联厂为核心组建并成立,目前属于屠宰和肉制品行业。双汇集团官网信息显示,目前的双汇品牌价值已达619.46亿元。
据此次公告,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罗特克斯直接持有双汇发展13.98%的股份,并通过全资子公司双汇集团间接持有59.27%的股份。
罗特克斯的背后是在港上市的万洲国际。
万洲国际在其公告中指出,罗特克斯是一家专门为参与双汇集团股权转让项目而根据国际惯例在香港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
双汇发展方面指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双汇发展的股票已经自1月21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在交易标的估值上,双汇发展方面指出,将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基础,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罗特克斯协商确定。
双汇发展在公告中另表示,交易各方目前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同时其亦强调,本次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向《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罗特克斯是双汇集团的大股东,双汇发展此次定增收购是为了实现双汇集团的整体上市。而双汇发展与双汇集团合并为一个主体,可以简化双汇发展的所有权层次和结构。“这将减少所有权层级,加强大股东对双汇发展的控制力,简化所有者结构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透明度,使公司治理结构更合理。”
长袖善舞的万隆
“现在非洲猪疫情对猪产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双汇发展大股东此时的重组,体现了其对企业的信心,在一定程度上能减轻投资者担忧。”沈萌认为。
一名长期关注快消领域的分析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颇为擅长资本运作,除了主导双汇发展上市外,他还曾统筹完成了万洲国际针对美国史密斯菲尔德的并购。“这次双汇发展和双汇集团的整合,也让外界看到了万隆对市场的敏锐度。从经营层面来说,此次的整合对双汇的品牌将起到加分的作用。”
该行业人士指出,双汇要把非洲猪瘟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就要把业绩、利润和股价这三辆马车做好。“我认为这一次的整合,在带动品牌影响力的同时,无疑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
2018年8月16日,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检测确认,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从黑龙江佳木斯汤原县鹤立镇交易市场运到的260头生猪中,有30头死亡原因系感染非洲猪瘟疫情,为迅速扑灭疫情,防止疫情蔓延,根据相关法规和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
当天下午,双汇发展股价放量跌停,万洲国际股价亦大幅下跌 7.46%。
2019年1月7日,双汇发展回复投资者提问时承认,非洲猪瘟在一定时间段可能对个别工厂的生猪采购和市场销售造成影响,但公司将发挥在全国布局的优势,积极应对。
根据双汇发展披露的三季报,2018年前三季度,双汇发展实现营业收入365.16亿元,同比下降2.01%;归母净利润实现36.52亿元,同比增长15.91%。
(国际金融报记者 王敏杰)
|
|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记者 王敏杰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