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华股份成功上市 谋求黄羽鸡和生猪齐发展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2/19 0:28:42 关注:554 评论: 我要投稿
|
|
2月18日,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立华股份”,300761.SZ)登陆A股,此次发行不超过4128万股,发行价格为29.35元/股。而此前的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488%,共74304个中签号,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立华股份董事长、总裁程立力认为,我国居民收入增长有助于拉动国内鸡肉消费持续增长,因为鸡肉作为国内主要的肉类消费品之一,其消费量将随着国家经济增长、居民收入及消费提高、肉类消费需求的提升保持长期、稳定的增长态势;其次,国内鸡肉消费量增长的市场空间巨大,我国人均消费量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另外,随着居民健康饮食理念的深化,鸡肉作为主流健康型肉类消费品之一,市场份额仍将进一步提升。
业绩逐年增长
资料显示,立华股份成立于1997年6月,主营产品为商品代黄羽肉鸡活鸡、商品猪活猪以及活鹅等,主要销售给个人中间商(鸡贩、猪贩)、屠宰场、食品加工企业等,最终通过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商超等途径供应消费者。其是江苏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财务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立华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4.09亿元、51.95亿元和59.3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23%、17.83%和14.18%,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38亿元、5.22亿元和7.91亿元;2018年前三季度,立华股份业绩实现高速增长,实现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2.68亿元和9.76亿元。
从历史发展来看,立华股份自主培育的当代草鸡优良品种“雪山鸡”于1999年投放市场,先后通过了江苏省畜牧品种审定委员会和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成为畜禽新品种(配套系)中的一员,是畜牧业优良推广品种,农业部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江苏名牌产品”。“雪山”牌商标被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2011年,立华股份开始发展生猪养殖业务,2013年1月首批商品猪顺利上市,截至2018年6月末已经形成了存栏商品猪13.19万头的规模。
此外,立华股份曾多次创新合作模式。
2000年开始,立华股份实行“公司+农户”的运行模式,2002年组建合作社,并异地新办子公司,在黄羽鸡及肉鹅养殖业务上大力推行紧密型的“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合作养殖模式;在生猪养殖上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养殖模式,形成了种畜禽繁育、饲料生产、畜禽养殖为一体的多元化、一体化养殖业务。
黄羽鸡、生猪全面发展
记者注意到,在立华股份的销售结构中,黄羽鸡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90%。
业内人士认为,相对于白羽肉鸡,黄羽肉鸡为我国自主培育的肉鸡品种,具有品种繁多、价格较高、更适于中式烹调等特点。我国黄羽肉鸡行业的规模化经营起步较晚,目前其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
而立华股份作为国内第二大黄羽鸡养殖企业,2015年、2016年、2017年黄羽鸡销售量分别为1.93亿只、2.32亿只、2.55亿只,占全国商品代黄羽鸡销售量的5.17%、5.93%、6.91%。
事实上,立华股份此次登陆A股资本市场也证明了公司对于未来发展具有较大的抱负与信心。
据悉,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的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从而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未来,立华股份仍将继续秉承“诚信、合作、创新、规范”的经营理念,践行“精诚合作、共同富裕”的企业精神,结合我国畜禽养殖行业发展情况,不断完善并提升公司业务模式、内部管理、生产技术等方面,不断扩大黄羽鸡、生猪等的养殖规模,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并适时开展下游屠宰加工业务,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并最终将公司打造为一流的优质、安全食品供应商。
|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