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人物聚焦 → 文章内容

李干杰:对于环保“一刀切”,坚决反对,坚决制止,严格禁止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3/13 17:00:12 关注:555 评论: 我要投稿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1日(星期一)15时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李杰部长再次强调国家态度: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否则不仅会前功尽弃,也会为今后发展埋下更大的后患。

  北京青年报记者:我们注意到,中央环保督察开始以来,有一些地方政府因为担心被问责,他们开始出现了不分青红皂白紧急停产停业这种“一刀切”的方式来应对环保督察。政府工作报告当中也指出,对需要达标整改的企业,要给予合理的过渡期,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一关了之。请问,生态环境部如何落实上述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有哪些举措来避免“一刀切”的现象再次发生?
  李干杰: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很重要。首先,我想讲明三点。
  第一,企业是污染防治的主体,依法履行环保责任,依法运行达标排放,这是应尽职责。生态环境部门作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这也是应尽职责,这一点不能混淆,不能含糊。
  第二,所谓“一刀切”指的是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平常不作为、不担当,到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监督、年终考核开展的时候,就急急忙忙临时抱佛脚,采取一些敷衍的办法、应付的办法,也包括对一些需要达标改造的企业不给予合理的过渡期、整改时间,平时不闻不问,到了检查的时候,紧急要求停工停产停业,采取一些简单粗暴的做法。
  第三,对于“一刀切”,我们的态度一直是非常鲜明的,坚决反对,坚决制止,严格禁止。“一刀切”是我们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它既影响和损害了我们的形象和公信力,也损害了合法合规企业的基本权益。尽管这个问题,坦率地说在全国而言并不是普遍的、也不是主流,但是它确实在一些地方、一些时候是存在的、发生过,并且产生了十分不好的影响,所以我们坚决反对,坚决制止。
  李干杰:两年来,在这方面,我们实际上做了这样四项工作:
  第一是号召。不管大会小会,什么场合、什么活动,我们都是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要求大家不要这么做,因为这对于我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没好处,没有什么裨益,相反,影响很不好,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汤。
  第二是规范。下发相关文件,明确对禁止“一刀切”提出要求。
  第三是查处。我们在开展环保督察、开展强化监督过程中,坚持“双查”,既查不作为、慢作为,又查乱作为、滥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就是该做的事、能做的事、容易做的事不做,滥作为、乱作为就是平常不做事,到时候就乱做,典型的“一刀切”。大家注意到,我们对外公布的一些典型案例中,两方面的案例都有。并且我们每查出一个案例,接到举报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纠正,查处以后也对媒体、对社会公开曝光,以起到警示作用。
  第四是带头。在我们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强化监督过程中,我们发现企业有问题,交办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环保部门跟企业商量,也给予企业相应的整改时间,需要半个月就是半个月,需要一个月也可以,更长时间也可以,三个月也好甚至半年。包括我们在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过程中也是如此,对于那些未批先建的、还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也是先发许可证,在许可证里明确有个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也根据情况,有的短有的长。整改期限到了,如果还没做好,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应该说,我们做了这四项工作以后,“号召”、“规范”、“查处”、“带头”,对于遏制和制止“一刀切”的现象还是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李干杰:下一步,我们在继续做好这四项工作的同时,还有两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规范好环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在这方面做好工作,尤其是规范好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工作。
  第二,我们还要增强服务意识和水平,既监督又帮扶,真真正正设身处地帮企业排忧解难,解决他们在生产过程中环保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增进这方面的意识。总而言之,对“一刀切”我们是坚决反对、坚决制止的,后续在履行好职责、做好监管的同时,我们也会更多地想方设法帮助企业解决好他们面临的问题,推动企业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李干杰: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2023/12/26 9:56:31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