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猪场老板成“老赖” 执行法官异地卖猪抵债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7/31 10:36:21 关注:432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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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以机动车、房产、银行存款等居多,但在近日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却是一批生猪。为什么生猪会成为执行的对象?这些猪又该如何处置?30日,记者从南关区人民法院了解了这起特殊的执行案件。
今年1月份,市民于某某依据南关区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被执行人吕某某归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而被执行人孙某某与农安县某家庭农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经查后发现,农安县某家庭农场饲养生猪200余头,未发现另外两名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孙某某作为该农场负责人,拒不承担还款义务。
“我们曾多次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和说服教育,孙某某不但不予理采,还以拒不申报财产、拒接电话等手段与我们玩起了‘躲猫猫’。”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为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法院执行局决定强制变卖该农场生猪作价清偿。
7月18日7时许,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30余名干警历经两个小时的颠簸抵达农安县该农场,孙某某却蓄意躲避,并用电话远程纠集村民、亲友阻碍执行,企图聚众向执行团队施压。
面对突如其来的围攻群众,干警保持沉着冷静,想尽办法向他们讲法律、澄事实,可个别情绪激动的村民仍然态度嚣张,对执法人员恶语相向,甚至用暴力对抗法官执法。
看到此情况,执行法官立即与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联系派员到场协调帮助,控制执行现场。孙某某随后赶到,迫于法律权威,他态度明显转变,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并对之前的阻碍执行行为深感不安和歉意,表示同意配合法院执行,主动劝退、疏散群众。
检疫消毒、赶猪编号、称重装载……每个环节均有干警到位,在防疫站、动物养殖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努力配合下,执行干警历时14小时的奋战,共计执行生猪213头,总重量达1.66万公斤,执行案款30余万元,整个过程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这起特殊的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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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长春晚报 文章作者:海涛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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