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祥股份拟全球发售3.55亿股 预计7月16日上市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6/30 14:21:16 关注:269 评论: 我要投稿
|
|
格隆汇 6 月 30日丨凤祥股份(09977.HK)发布公告,公司拟全球发售股份3.55亿股,其中香港发售股份3550万股,国际发售股份3.195亿股,另有15%超额配股权;2020年6月30日至7月7日招股,预期定价7月7日。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3.33港元-5.10港元,每手买卖单位1000股,入场费约5151.39港元;预期股份将于2020年7月16日于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就2019年商品肉鸡的产量而言,公司是中国第二大全面一体化白羽肉鸡生产商,市场份额为3.1%。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就2018年出口收入及出口量(市场份额分别为8.6%及10.4%)而言,公司亦是中国最大的全面一体化白羽鸡肉出口商,拥有向海外出口生白羽肉鸡制品及深加工白羽肉鸡制品的往绩记录。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2019年,按鸡只生产数量及生产吨数计,公司在中国白羽肉鸡及黄羽肉鸡总产量中所占市场份额分别为1.7%及1.4%。
公司主要位于中山东,主要用白羽肉鸡生产鸡肉制品。公司亦生产及推销各种深加工鸡肉制品。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1)鸡肉制品,主要包括生鸡肉制品及深加工鸡肉制品;及(2)鸡苗。截至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四个年度,公司生鸡肉制品贡献的收入分别约占总收入的62.4%、54.7%、53.8%及48.1%,而深加工鸡肉制品贡献的收入分别约占总收入的26.7%、37.4%、37.0%及36.5%。公司亦用于中国四川(公司的部分生产设施位于此地)养殖的四川山地乌骨鸡生产一小部分鸡肉制品,其销量分别约占公司截至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四个年度总收入的零、0.03%、0.12%及0.22%。
除在中国的领先国内市场地位外,公司亦拥有成熟并不断壮大的出口业务,向日本、马来西亚、欧洲联盟、韩国、蒙古及新加坡的海外客户供应多种优质鸡肉制品。公司的白羽鸡肉制品采用伊斯兰屠宰仪式进行清真认证。公司的主要国内及海外客户包括国际知名食品加工商及贸易商以及大型快餐连锁店运营商(及其禽肉供应商及采购代理)。于整个往绩记录期间,国内销售产生的收入占比约为70%,而海外销售产生的收入占比约为30%。
假设发售价为每股H股4.21港元(即所述发售价中位数),公司估计将自全球发售收到所得款项净额约13.951亿港元。其中,约45.0%将投资于白羽肉鸡的饲养及产能扩充,透过为带有笼养系统的肉鸡场、屠宰加工厂、种鸡场、孵化场、饲料加工厂和有机肥料厂采购所需设备的方式实现产能扩充。在完成上述产能扩充后,公司预期公司生产设施的年设计产能与于2019年12月31日的产能相比将可提升约63.6%;约42.5%将用于偿还现有借款。集团会将该部分所得款项净额用于构成结算款项的一部分;约10.0%将投资于透过定向销售及营销活动对公司现有B2C深加工鸡肉制品销售渠道(线上及线下)进行品牌开发及渗透;及约2.5%将投资于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以(i)促进深加工鸡肉制品及即食鸡肉制品产品组合的多样化,从而把握更多国内外业务机会;及(ii)提升有关产品品质、生产技术及效率的专业知识及技术诀窍,从而增强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
|
文章来源:格隆汇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