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昨日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以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何某某开设屠宰场私宰生猪一案提起公诉。
经审查,从2011年12月起,被告人何某某与“阿郑”等人(姓名不详)合伙租下深圳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砖厂附近一猪场,未经允许在该猪场非法屠宰生猪出售。今年2月17日6时许,龙岗区南湾街道执法队员查获该生猪私宰场,查获已屠宰生猪9头,未宰生猪8头。同日,何某某被龙岗警方抓获。经统计,该猪场非法屠宰生猪的销售金额达290万元。
据了解,何某某开设的屠宰场位置偏僻、条件简陋,遍地污水横流,卫生条件极差。该猪场私宰的生猪以每公斤22元的价格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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