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东:一批发店卖走私肉被罚1500万余元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12/16 20:56:52 关注:402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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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15日讯(记者 蒙健 文/图) 近年来,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走私冻肉等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类食品违法行为。近日,乐东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4四宗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类食品的处罚案件,不法商家分别被予以吊证、30倍顶格处罚,5名涉事人员被予以禁业处理。
记者了解到,四宗处罚案件均来源于海南省警方破获“8·23”销售不合格冻品犯罪团伙案,涉案冷冻肉类食品来源于“8·23”专案犯罪团伙所销售的不合格冻品。在公布的案例中,乐东乐城亮发冷冻批发店被处罚1500万余元。
案例1
卖来自疫区的未检牛腩
罚203.7万元,禁业5年
今年9月13日,乐东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海南省市场监餐管理局移送线索材料,显示方某武于2019年1月17日至7月9日购进未经检验检疫的P31猪肚、牛腩、3243鸡爪和法国猪脚等肉类食品共计4710千克。次日,执法人员对方某武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上述食品和相关销售票据。
据悉,其中牛腩来自疫区,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方某武购进上述3种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冷冻食品92件,总重1970千克,货值金额为67929元,其中来自疫区的牛腩62件,总重1550千克,货值金额为56254元,并已全部销售。
上述牛腩和P31猪肚无中文标签,方某武明知我国禁止销售包装不合格的产品,但为了追求利益,持续多次购进并销售包装不合格的肉类食品,依法从重处罚。
12月8日,乐东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方某武处违法经营食品货值金额67929元30倍的罚款2037870元;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方某武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案例2
百货店销售未检冷冻肉
罚164万元,吊照禁业
今年7月17日,乐东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乐东人民检察院移交的关于乐东黄流兴孝百货店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食品相关线索及材料,对该百货店进行现场检查。经初步审查,该店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立案调查。
经调查,乐东黄流兴孝百货店于2019年2月2日至8月19日,从海南圣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购进P31肚(猪肚)、阿兰娜(牛腩)、2227小用(鸡翅)等3种冷冻肉类食品,经认定为未经检验检疫肉类食品,其中阿兰娜(牛腩)是来自疫区的食品,所购进P31猪肚70件,共计货值金额24040元:购进阿兰娜(牛腩)21件,共计货值金额18990元;购进2227小鸡翅31件,共计货值金额11736元。该店经营上述未经检验检疫的3种冷冻肉类食品货值金额总计为54766元。
据该店法定代表人陈某孝供述,上述食品以每件比进货价高出1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其主观上并不知道自己销售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肉类食品。
乐东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陈某孝所称“不知道、无主观故意”的理由不成立。现乐东黄流兴孝百货店有进货未索证索票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且经营的冷冻肉类食品未经检验检疫,且牛腩来自疫区,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风险。
12月8日,乐东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乐东黄流兴孝百货店从重处罚,处货值金额54766元30倍的罚款,即1642980元;吊销乐东黄流兴孝百货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该店法人代表陈某孝被禁业5年。
案例3
多次购进走私冻肉卖
一批发部被罚223.4万
2020年9月13日,乐东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海南省市场监餐管理局移送线索材料,材料显示,乐城国民果蔬冻品批发部于2019年1月19日至7月9日购进未经检验检疫的P31猪肚、牛腩、鸡爪等肉类食品。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该批发部购进的P31猪肚、牛腩、3243鸡爪、2518鸡爪共4种肉类食品,为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食品,其中牛腩来自疫区。该批发部购进上述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冷冻食品167件,总重2665千克,货值金额为74484元,其中来自疫区的牛腩35件,总重875千克,货值金额为32406元。
据介绍,该批发部负责人禤某明明知购进食品应查验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但其未遵守法律规定,由合伙人马某国多次持续购进未经检验检疫且包装不合格的肉类冷冻食品进行销售。
12月8日,乐东市场监管局依据法对乐东乐城国民果蔬冻品批发部予以处违法经营食品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2234520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禤某明、马某国被禁业5年。
案例4
批发52万元未检冻肉
按货值金额30倍处罚
今年7月16日,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移交的相关线索及材料,乐东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乐城亮发冷冻批发店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调查,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期间,乐东乐城亮发冷冻批发店分别从两个供货商处购进不合格的肉类冷冻食品。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9月2日期间,该批发店从海南鼎友食品有限公司(澄迈鼎友冻库)购进2518小爪(鸡爪)、牛腩、P31猪肚等3种肉类冷冻食品经认定为未经检验检疫肉类食品。共购进2518小爪(鸡爪)27件,共计货值金额为4770元;购进牛腩40件,共计货值金额为30600元;购进P31猪肚(猪肚)9件,货值金额为2385元。
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8月24间,该批发店从海南圣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购进P31肚(猪肚)、阿兰娜(牛腩)、117猪肚、2227小翅(鸡翅)、3773A爪(鸡爪)、3515中节(鸡中翅)、3515B爪(鸡爪)等7种未经检验检疫肉类食品,且阿兰娜(牛胸)来自疫区。
乐东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该批发店从2018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4日期间,持续购进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食品,涉案货值金额为520352元。
12月8日,乐东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乐东乐城亮发冷冻批发店处货值金额520352元30倍的罚款,即15610560元,吊销乐东乐城亮发冷冻批发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同时乐东乐城亮发冷冻批发店法人代表文某亮被禁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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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海南客户端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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