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创新追溯管理模式 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服务体系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2/24 9:45:08 关注:312 评论: 我要投稿
|
|
近年来,浙江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现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创新追溯管理模式,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服务体系,追溯覆盖率明显提高,全省食用农产品可追溯水平稳步提升。截至目前,浙江全省85个涉农县(市、区)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6.3万家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省级追溯平台管理。
一、健全工作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每季度召集各设区市农业农村主管局领导进行研讨,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运行机制建设、使用等情况,并结合信息化技术手段,跟踪并督促主体实施追溯管理,切实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制度设计,多点发力抓落实。制定并印发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政策挂钩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作为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产品展示展销等工作审查的重要考虑因素。
三、推进国省平台对接,加大数据归集互享。5月份,浙江省完成省级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的对接工作,并针对数据不能批量推送、生成追溯码信息无法双向推送等问题,新增双向单点登录、同步国家地区标准字典、标准地区码等功能和省平台发送追溯信息到国家平台、信用核查等模块,实现数据深度共享。目前浙江省已有4894家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国家追溯平台管理。
四、强化指导培训,广泛宣传推广。强化应用主体指导培训,对规模主体进行分类分期培训,实行政府主导培训、监管人员负责指导、行业协会组织推广的模式,加大农产品追溯普及率。线上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体,组织省市县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参加国家追溯平台主体注册审核能力提升等云课堂;线下举办2期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参与的追溯相关内容培训,加大农产品追溯实施。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完善产地农产品追溯信息采集上报机制,提高企业积极性。二是加强追溯平台主体信息库的监测指导,开展对农产品生产主体的检查,指导农产品追溯规范使用,督促提高主体使用覆盖率。三是开展多形式宣传培训,提高生产主体使用追溯管理的积极性,引导消费者选购有合格证、追溯码、“三品一标”等标识的农产品,推动市场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的建立。
|
|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