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广南县圆满完成2012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3/1/18 8:55:13 关注:476 评论: 我要投稿
|
|
2012年广南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线,突出以贯彻落实农业部“六条禁令”和规程执行为重点的检疫监管,以屠宰场、规模养殖场的“瘦肉精”监测为重点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的动物疫病溯源体系建设,以全面推进兽药GSP建设为重点的畜牧业投入品监管,确保了县域内的动物产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提供了畜牧投入品安全保障。 2012年共开展屠宰检疫牲畜9.3618万头,产地检疫畜禽数139.1743万/头只羽,按规定进行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402头(只);共检疫30户养蜂户,蜂箱3600箱;共出动执法人员750人(次)94车次,依法对174个养殖场、6个屠宰场、204个收购贩运户,77个兽药经营企业、99个饲料经营企业、4个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60农贸市场实施监管;抽检兽药21个样品,饲料20个样品,饲料标签30个;查处兽药饲料产品质量违法案件17件,立案13件,没收质兽药18005ml、38.54kg,饲料460kg,涉案货值9338元,没收违法所得9586.5元,并处罚款16382.8元,结案率100%;在养殖场和屠宰场共检测“瘦肉精”575份,检测结果全为阴性,未发现有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全县77户兽药经营户全部通过兽药GSP认证,并办理新《兽药经营许可证》;开展溯源信息传输业务共上传有效信息50680个;依法实施养殖和动物产品加工行政许可,严格审核条件,县域内按场动物存栏动态猪300头、牛50头、羊100只、禽5000只的标准共备案监管53个养殖场,屠宰加工场10个,换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66个;全年开展宣传培训18期共3000余人次,撰写信息25条,被省、州、县网站媒体采用21条。 通过以上工作的扎实开展,使我县在2012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2013年全县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祥和的春节奠定了良好基础。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