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涉及食药领域有这些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10/17 15:12:56 关注:224 评论: 我要投稿
|
|
10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2022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在答记者问环节,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了检察机关在打击食药安全违法犯罪和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记者: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2022年“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来临之际,请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在打击食药安全违法犯罪和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方面有什么举措和成效?
案管办负责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犯罪,统一司法标准、完善制度机制,以法治方式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重点打击农药兽药残留严重超标、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禁、限用物质犯罪,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维护粮食安全、种源安全。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1537人,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636人。
(二)重拳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从严惩治制售、走私假劣疫苗、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核酸检测试剂等防疫用品犯罪。最高检专门编发惩治药品犯罪典型案例,指导司法实践,向社会释放“零容忍”的强烈信号。1至9月,共起诉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729人,同比上升61.6%;起诉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2人,去年同期1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54人;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24人。加大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妨害药品管理罪”案件的办理力度,共起诉157人,保障了疫情防控大局稳定。
(三)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1至9月,共立案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万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万件,提起诉讼1299件。以办好“消”字号案件为契机,推动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6月,最高检专门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消”字号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推进会,把“消”字号公益诉讼案件作为“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的新增重点,在全国范围进行部署,把“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的承诺和职责使命落实到实处。1至9月,共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435吨,同比上升1.8倍;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5.9吨,同比上升15.2%;督促查处销售假药和走私药品485种共1吨;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药和走私药品113种共71.3千克。
|
|
文章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