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中国畜牧 → 文章内容

河南省种业发展中心开展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培训活动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11/8 15:58:00 关注:328 评论: 我要投稿

双汇—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日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审议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旨在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培育和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振兴畜禽种业,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共卫生风险,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为了加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理解,河南省种业发展中心、河南省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河南DHI中心)组织开展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线上培训活动。
  种业发展中心周峰博士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在规范畜产品生产,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遗传资源合理利用和种业振兴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提升我国种业发展水平,为我国解决种业核心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DHI中心任小丽博士谈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将扶持畜禽品种的选育和优良品种等推广使用,以及实施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写进立法,明确指出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单位开展联合育种,建立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作为畜牧技术研究与推广单位,我们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为纲领,实施并落实奶牛肉牛遗传改良计划,在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品种登记和遗传评估等工作的同时,在奶牛中积极开展核心群组建与优质特色新品系选育等工作,在肉牛中完善肉牛性能测定与良种繁育体系,力争实现奶牛肉牛“卡脖子”技术攻关,提升种质水平。
  DHI中心副主任阎跃飞谈到,此次修订对规范畜牧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提供法律依据,增强了畜禽公共卫生风险防范能力,为促进畜牧业高质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河南省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河南省种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张震在总结中指出,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保障肉蛋奶等“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我们身处畜牧行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要知法守法,“知法”要了解国家畜牧发展方向和要求,“守法”要守住行业底线。今天培训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可以看出国家对畜牧业,尤其是畜禽种业的大力支持,与我们的工作内容非常一致,要加强学习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共同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实施,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省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刘晓波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吉林前郭县大力发展畜牧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牛”起来2024/4/28 16:39:41
2021年一季度辽宁畜牧业数据统计2024/4/28 16:26:31
孙吴县召开畜牧产业发展对接会2024/4/28 16:18:55
新疆阿克苏市:科学养殖 细化管理 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2024/4/28 16:18:17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所赴巴州尉犁县调研2024/4/28 16:13:09
提升农业和畜牧业科技水平 4个“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长沙启动2024/4/28 16:12:46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