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千阳县畜产局加强检疫监管力度确保春节期间动物及其产品安全
为了保证春节期间的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从1月29日至31日利用三天时间,千阳县畜产局、县畜牧兽医站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肉品经营超市、猪肉经营门店等场所进行全面,全面进行拉网式检查。围绕动物防疫条件、强制免疫、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养殖档案,畜禽标识等10项内容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奶牛场(小区)13个,种羊场1个,养猪场2个,对记录资料不完整的6个规模场下发了时限整改通知书。同时,对1个生猪屠宰场 “瘦肉精”自检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时限要求,并书面通知县工信局立即整改,其次对1个超市经营的鸡肉产品未附检疫合格证明进行立案查处,向动物产品经营户下发“告知书”137份。 通过这次检查,增强了生产者、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规范了生产、经营行为,为全县的春节期间的动物及其产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陕西洛南县畜牧中心认真落实春节期间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1月28日,洛南县畜牧中心召开会议,认真安排部署全县春节期间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会议要求县级和各镇动物卫生监督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一是做好产地检疫,确保进入流通环节动物健康。对检疫不合格的,要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通过非法渠道流入市场。二是加强屠宰检疫,确保上市肉品安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好各自辖区的市场检疫管理工作,要组织业务干部提前进入市场,对已上市的肉品进行逐头检查登记。组织力量对屠宰、加工、牲畜交易场所、规模养殖场等关键环节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对各辖区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冷库等进行重点检查,严防外地不合格产品流入我县,确保洛南上市动物及其产品消费安全。三是要对辖区内的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户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活动,坚决杜绝经营使用违禁药品的违章行为,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假、劣、失效饲料、兽药的违法行为,督促大场大户按照健康养殖的基本要求从事养殖。四是要认真开展辖区内经营、加工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黑窝点的排查。要迅速组织职工开展排查,布控监管人员,发展举报人员,坚决铲除辖区内经营、加工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黑窝点。 会议强调,县级好各镇动物卫生监督所站要加强值、带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保持通讯畅通,全面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对无人值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辖区内发生畜产品不安全事故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陕西渭南:市畜牧局强化四大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畜产品供应
今年,市畜牧局采取多项措施提高养殖生产能力,加快推进畜牧业发展,去年全市肉、蛋、奶产量分达到45万吨、15万吨、50万吨,分别增长17%、 14%、20%,有效确保市场供应充足。目前,全市主要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猪肉、鸡蛋、牛肉、羊肉价格分别为27元/公斤、9.7元/公斤、47元/公斤、57元/公斤。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以生猪、奶牛、肉鸡、肉鸭、奶山羊五大产业为重点,以现代畜牧业示范县镇村创建为抓手,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进一步改善养殖场生产条件,提高养殖生产水平,据统计,全年新扩建各类养殖场437个,新增出栏各类畜禽100 多万头(只)。 二是加强技术服务。组织专家人员进场入户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实行市级畜牧专家“一对一”包联制度,分配包联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全年市级畜牧专家团举办培训班5次,受训人员要达到1000人次。 三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健立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体系,建立逐级包联制度,创新动物防疫工作长效机制,全市动物疫情稳定。同时,加大养殖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了规模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制度,集中开展了两次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加强畜禽监测预警体系,在固定40个监测点的基础上,新增加10个动态监测点,实行畜产品价格日报制度。并密切关注生猪、鸡蛋等主要畜禽产品价格动向,分析价格变动趋势,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布价格信息动态,引导养殖户合理组织生产,规避生产风险,维护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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