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名企动态 → 文章内容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12/9 12:18:06 关注:301 评论: 我要投稿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公告编号:2022-159优先股代码:140006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0号)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公司”)向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集团”)发行150,112,584股新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39.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982.4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93,312.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87,106,670.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140003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1月22日,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保荐机构。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等资金划付要求。
  8、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9、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约定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8日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数字化养殖案例——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11/22 18:56:15
优路教育联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PLC专场招聘会2023/11/8 23:07:4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份生猪销售简报2023/11/7 15:29:47
牧原食品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子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10/20 22:08:5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展期的公告2023/7/14 22:49:52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份生猪销售简报2023/4/7 14:57:58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