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官方公报2022年2月14日消息,2022年11月2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授权条例(EU)2023/330,修订和纠正授权条例(EU)2022/126,补充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U)2021/2115,对成员国根据该条例在其2023年至2027年期间的CAP(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共同农业政策)战略计划中规定的某些类型的干预措施提出额外要求,以及关于良好农业和环境条件(GAEC)标准1的比例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EU)2022/126第14条修订为:当成员国在其CAP战略计划中纳入水果和蔬菜部门、葡萄酒部门、啤酒花部门、橄榄油和食用橄榄部门或条例(EU) 2021/2115第42条第(f)点中提及的其他部门的促销、沟通和营销干预措施时,他们应在CAP战略计划中规定,所涵盖的干预措施实现以下目标之一:提高对欧盟农产品优点和适用于其生产方法的高标准的认识;提高欧盟农产品和欧盟生产的某些加工产品的竞争力和消费量,提高其在欧盟内外对葡萄酒以外行业的知名度;提高联盟内外对联盟质量计划的认识;增加欧盟农产品和欧盟生产的某些加工产品的市场份额,特别是关注具有最高增长潜力的第三国市场情况;提高消费者对水果和蔬菜行业中该条例第31(7)条所指的生产者组织、生产者组织协会、跨国生产者组织、跨国生产者协会及其子公司的品牌或商标的认识等。成员国应确保用于通用推广和质量标签推广的宣传材料带有欧盟规定的标志。(2)该条例应在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表后的第七天生效。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该条例应具有全部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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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3AOJ.L_.2023.044.01.0001.01.ENG&toc=OJ%3AL%3A2023%3A044%3ATOC
来源:欧盟官方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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