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中国畜牧 → 文章内容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禁用“生鲜灯”!最高可罚三万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12/3 19:00:08 关注:186 评论: 我要投稿

双汇—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81号令)要求,自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全省广大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蔬菜类、水果类、禽蛋类、畜禽肉类、水产品类等)时,不得通过照明等方式改变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否则将面临最高三万元的处罚。
  下一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举措,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自查整改照明设施,推动行业自律、商家守法经营,让食物回归本来原貌,让广大市民明明白白消费。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或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关于“生鲜灯”,你应该知道的
  “生鲜灯”只是通俗意义上的叫法。判断灯具是否合规,应当根据灯具有无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有没有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常见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直接使用红色、蓝色、绿色等能明显改变感官性状的照明设施对生鲜食用农产品进行照射;二、通过可变可控光源调节颜色应付检查,在实际销售时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三、通过使用有色灯罩、造成实际反射光线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四、在正常灯具上加套有色塑料袋、在灯泡表面涂抹颜色等,造成实际光照效果不合规;五、将红色、蓝色、绿色等违规光源和正常光源搭配使用;六、速冻食品冷柜、冷藏展示柜、水产品展示柜等采用以上方式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
文章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欧盟发布订农产品地理标志及传统特色保证和农产品可选质量条款有关规定2024/4/28 18:30:52
欧盟发布订农产品地理标志及传统特色保证和农产品可选质量条款有关规定2024/4/28 16:30:52
欧盟希增加对华农产品出口2024/4/26 18:31:05
2024年1—3月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情况2024/4/24 23:35:01
俄企赴陕寻新机:中俄农产品经贸合作对接会西安举办2024/4/24 23:33:36
欧盟议会支持将免关税进口乌克兰农产品的期限延长一年2024/4/24 23:14:50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