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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安全——我们应该关注的不只是劣质槽头肉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3/20 14:27:19 关注:105 评论: 我要投稿

   2024年“3·15”曝光安徽阜阳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用劣质槽头肉生产梅菜扣肉预制菜,这引发了公众和业内对肉类产品食品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事件曝光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回应称,将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将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为重点,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开展全链条专项整治。

  肉类产品近三年的抽检、国际预警通报信息、舆情数据进行全面分析,以方便消费者和行业了解目前肉类产品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洞察潜在风险。数据显示,我国近三年肉及肉制品的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但在微生物、兽药残留或禁用兽药、违规使用添加剂、进口资质、产品质量、掺假掺杂、非法添加、标签标示、广告宣传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反映出肉类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管仍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应该关注的不只是劣质槽头肉。具体数据分析情况详见下文。
  一
  近三年肉及肉制品抽检情况分析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及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抽检肉及肉制品299991批次,其中合格297588批次,不合格2403批次,合格率为99.20%。近三年的肉及肉制品抽检合格率总体较平稳,各年度抽检数量及合格率见图1.1。

  图1.1 肉及肉制品年度抽检结果统计
  抽检中发现的肉及肉制品主要不合格问题为微生物超标、兽药残留超标或检出禁用兽药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其中,排名前五的分别为:(1)菌落总数超标;(2)恩诺沙星残留超标;(3)氯霉素残留超标和磺胺类(总量)残留超标;(4)五氯酚酸钠残留超标和山梨酸及其钾盐违规使用;(5)甲氧苄氨嘧啶残留超标。详见图1.2、图1.3。

  图1.2 不合格原因分类占比统计

  图1.3 具体不合格原因占比统计
  二
  近三年肉及肉制品进境抽检分析
  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海关总署在入境货物到达口岸接受监管环节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未准入境的肉及肉制品通告信息共计743批次。从年度抽检数量来看,2023年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数量最多,为258批次。各年度抽检数量见图2.1。

  图2.1 肉及肉制品年度抽检结果统计
  肉及肉制品进境抽检涉及的具体不合格原因主要是资质问题、感官不合格、未获准入和产品腐败,详见图2.2。

  图2.2 肉及肉制品进境不合格原因数量统计
  三
  近三年肉及肉制品国际预警分析
  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欧盟、美国、韩国、日本共对中国出口肉及肉制品预警85批次。各国家或组织通报预警肉及肉制品数量见图3.1。

  图3.1 各国家或组织通报预警肉及肉制品数量及占比统计图
  对华预警涉及的具体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氯酸盐超标、产品拒绝接受检查,分别为21批次、17批次。详细不合格原因分类数量见图3.2。

  图3.2 对华预警具体不合格原因数量统计
  四
  我国近三年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分析
  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食品伙伴网共收集到涉及肉及肉制品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四百余件。舆情数据显示,肉及肉制品相关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标签标识不规范、掺假掺杂、产品含异物、非法进口、微生物污染、发霉变质、非法添加、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超过保质期、“僵尸肉”等方面。
  广告虚假宣传
  2023年5月,某网红在直播带货时将“顶诺静腌牛排”的调理牛排宣传为“原切牛排”,涉嫌虚假宣传被罚46万元;2023年10月,一消费者在某电商平台购了四袋培根,但收到的货物与宣传完全不符,平台客服表示,平台上的照片是稍有美化的。
  标签标识不规范
  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配料表标示不准确等,2023年2月,成都郫都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虚假标签包装“肉干”案,涉案产品实为猪肉、鸡肉、鸭肉制品,但标签均标注为“风干牛肉”;2023年3月,一男子在某大型连锁商超花340元买到两盒“早产”牛肉,标签显示,生产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同一标签的下方,标有另一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16日。
  产品掺假掺杂
  包括牛羊肉掺假鸭肉、猪血制作假鸭血等,2023年4月,德阳市辖区内某食品厂生产的馋嘴牛肉(麻辣味)中检出猪源性成分、鸡源性成分;2023年9月,巴奴旗下“超岛自选火锅”因高钙羊肉卷检出鸭肉成分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近45万。
  非法添加
  如非法使用荧光增白剂、硼砂、甲醛、瘦肉精等,2021年“3·15”晚会曝光了河北省青县肉羊养殖户违禁使用“瘦肉精”的问题;2021年4月,浙江一些不法商贩在动物内脏加工销售中采用甲醛、吊白块等有害物质进行增重漂白;2023年12月,香洲法院审结一起销售“硼砂猪肉”的案件。
  小结
  综上分析显示,尽管相关部门加大了肉及肉制品监管力度,但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从标签标识问题到虚假宣传,再到掺假掺杂等,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因此,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并严格落实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强化源头把控;建立并严格执行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结合企业原料特性开展瘦肉精、农兽残等快速检测;制定原料定期送检制度,降低原料安全风险,从而消除源头上的安全隐患,更好地保障肉类食品安全性。


文章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陈佳 周中青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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