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瘦肉精”监督管理,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局决定从近日起开展为期10个月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该局要求,工商部门要对辖区市场中的猪肉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清理检查,进一步建立完善档案信息,确保经营主体底数清、数据明,不漏一人、不留死角。严查市场准入情况,重点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是否合法,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超范围经营的,认真进行查处;问题严重的,限期整改,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该局强化市场开办者及场内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责任,签定责任书,要求市场开办者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猪肉进货渠道、检验检疫证明等,严格监督猪肉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地区、薄弱环节,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及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大饲料店和兽药店等可能出售“瘦肉精”场所的监管巡查力度,从源头上严厉打击销售“瘦肉精”的违法行为。
该局要求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24小时全天候值班的作用,认真受理、处理关于“瘦肉精”的投诉、举报,确保件件投诉有落实,事事处理有回音。
该局还要求,各市县工商局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要积极争取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农业、商务、卫生、质检、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切实提高监管效能。要做到监管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对“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省局。对经营含“瘦肉精”猪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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