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按照省政府、省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建立监管网络,采取有力措施,为保证宿州市人民食品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经了解,宿州市各县区已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落实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宿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制定了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市工商局不断强化系统管理和指导力度,将监管重心下移,把宿州市2万余户食品经营户分散成65个监管网格,分解到每一名执法人员,建立监管档案,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去年,宿州市食品安全市场监督检查共对123家蔬菜水果生产单位、950家畜禽养殖单位、840家农药经营门店、307家食品加工企业、2412家餐饮服务单位等进行了建档和监督检查。在生猪屠宰环节,对原有99家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建档和资格审查清理等工作,保留了88家。认真查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共受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122起。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监管及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食品安全案件1099件,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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