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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刘昕:尽快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改革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3/3/13 0:17:59 关注:649 评论: 我要投稿

  履职全国政协委员已经6年,每年“两会”,刘昕都会提提食品安全,而今年,他的四个提案全都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具体改革建议。做完本次政协会议的大会发言,刘昕觉得“反响还不错”。

  3月10日,广受关注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改革方案也随之尘埃落定。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整合国家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其主要职责包括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

  同时,此次改革还将工商、质监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单设的食品安全办。

  此外,为明确责任,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我觉得这是在我国现有国情下,协调统筹各方观点后做出的合适的选择。”刘昕说,“不过,生猪定点屠宰已划入农业部,其他牲畜,如牛、羊等,是否也可借本次改革契机,一并进行规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针对本轮改革的央地协调问题,很多代表、委员尚存疑虑。“《方案》指出,为给地方机构改革探索留下余地,地方机构设置不要求完全上下对口。地方机构若不调整,是否能够真正达到改革的预期目标?”一位地方主管食品安全的官员告诉记者。

  “地方改革恐怕还没那么快。给地方留有余地是必要的,改革方案可以立刻公布,但食品安全监管每天都要继续进行,要保证在改革中人心不散、队伍不乱、监管职责有序进行。”刘昕说。

  地方机构调整还没那么快

  《21世纪》:你如何看待本轮食品安全监管的改革?

  刘昕:本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整合了四大监管部门,组建正部级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单设的食品安全办,“两套人马一套牌子”实际上也加强了食安办的现有职权。我觉得这是在我国现有国情下,协调统筹各方观点后做出的合适的选择。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本次改革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这个提法很好,但是鸡、牛、羊怎么办?相较于生猪的规模化养殖和我国猪肉食用量占肉食总食用量的份额较大的膳食特点,牛、羊、鸡的饲养多为小规模散户养殖,且食用规模不大,但即便如此,应该借本次改革契机,理顺监管职责,一并进行规范。

  《21世纪》:有观点认为,本次改革地方机构设置并不要求完全上下对口,这会影响改革的预期目标,你怎么看?

  刘昕:从系统性来看,若要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新机构、实现部门重组,恐怕还没那么快。机构改革也需要稳中求进,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止步不前。因此,给地方留有余地是必要的,改革方案可以立刻公布,但具体实施需要一个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每天都要继续进行,要保证在改革中人心不散、队伍不乱、监管职责有序进行。

  标准难理顺

  《21世纪》:监管体制国家已经做了改革,真正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下一个重点应放在何处?

  刘昕:我认为多龙治水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相对好解决,这次政府也出台了有力的改革方案。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实质是社会管理问题,监管改革能解决一部分问题,但真正应该改革的还应包括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政府只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让全社会在法治的轨道上形成监管合力,才是解开食品安全困局的有效途径。

  总体来说,食品安全体系的建立已初具规模,但系统性不够。和国际比较,从生产到消费,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无论在数量、配套性和执行力度方面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制定和完善部门规章,尽快出台农药、兽药、渔药、塑化剂、抗生素残留的限量标准,从源头上杜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有毒物质残留。

  《21世纪》:也就是说,比起监管体系,食品安全的很多问题最终都会归因于标准体系的问题?

  刘昕:如果规范和指导食品生产、监督、处罚的法律本身就有问题,那么监管工作做得再好,也无法让老百姓吃上健康食品。食品安全牵涉的问题很多,但最棘手的就是农药、兽药残留问题,这直接威胁到粮食和肉类的食用安全。

  我国农药残留检测项目数量与欧美存在令人震惊的差距,许多重要指标并不在检测之列,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严重滞后。而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户超范围、超量用药,不按施药说明提前采摘上市的情况很多,在食品储存、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农药也较为普遍。

  建立全产业链的化学残留限制标准

  《21世纪》: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源头治理应该说是保证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安全阀,针对你刚才说的问题,政府应如何保障生产源头的食品安全?

  刘昕:我国化学农药用量仍在逐年增高,目前我国化学农药的单位面积平均用量高出世界平均用量2.5~5倍。因此,政府应对现行的300多项农药残留行业标准进行梳理,公布统一的农产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根据农药登记情况,结合我国膳食结构特点,对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制定的3300多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进行研究,在可接受风险的前提下转化为国家标准。此外,应参照美国和日本的做法,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豁免残留限量和一律残留限量农药名单。

  《21世纪》:那么,其他环节是否也同样存在法律和标准不健全的问题?应如何解决?

  刘昕:其他环节存在同样的问题。自从2011年台湾塑化剂风波以来,国内食品行业接二连三遭遇塑化剂丑闻。中国是PVC和塑化剂生产大国,在农业生产环节,农民常年使用农用地膜和塑料大棚;在食品药品加工过程中,与物料接触的塑料管、密封垫、塑料容器、保鲜膜等都检测到含量惊人的塑化剂;在流通和消费环节,日常生活中塑料袋和塑料制品泛滥使用,早已使塑化剂污染问题牵涉到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

  由于塑化剂会议直接危害人体健康,世界各国都对其采取了严格的审查和限制,而我国尚未出台客观、科学的塑化剂残留量标准。因此我建议,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与食品接触的管道、阀门、垫圈、容器、工程材料以及食品包装,日常生活中与人体有密切接触的PVC制品,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塑化剂残留量标准要分别加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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