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净化畜牧业生产环境,滕州市畜牧兽医局开展了为期半月的“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深入猪牛羊规模养殖场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抽取动物尿液2520份,配合省畜牧兽医局抽检肉制品样品260份,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营造了养殖环节禁止使用“瘦肉精”的社会氛围。活动期间共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对440家猪牛羊规模养殖场进行了集中抽检。通过广泛宣传和拉网式抽检,使广大养殖户充分认识到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的危害,提高了养殖户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打消了少数养殖户存在的侥幸心理,有效杜绝了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行为。
(二)全面强化了屠宰环节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规定。通过采取突击性“瘦肉精”抽检、调阅镇(街)兽医站“瘦肉精”抽检记录及采集猪肉样品送检化验等措施,进一步监督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宰前“瘦肉精”逐头检测的规定,对1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集中抽检,严防含“瘦肉精”生猪进入屠宰和消费环节。
(三)扩展实施了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瘦肉精”抽检监管。为弥补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瘦肉精”监管检测技术的不足,经向省局申请,将滕州市作为动物产品“瘦肉精”检测样品采集地区,配合省畜牧兽医局抽检肉制品样品260份,加强了对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瘦肉精”的监督管理。
(四)部门联动,形成了打击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的强大合力。滕州市畜牧兽医局积极联合食安办、商务、公安等部门对“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违法案件依照《两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了查处,增强了执法力量,提升了执法水平。将涉嫌经营运输含“瘦肉精”生猪的1家贩运户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移交至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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