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试点方案
1 原则
二十四字方针: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贴、保险联动。
2 目标
通过试点, 探索经验, 总结完善, 逐步推广,尽快在全国建立完善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防止随意丢弃病死畜禽污染环境, 防止病死畜禽流向餐桌引起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防止病死畜禽传播动物疫病, 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3 试点范围
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型城市的全部区域; 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省的部分地级市、部分生猪调出大县; 辽宁、吉林永吉、海南等经农业部评估认可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4 试点内容
探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有效运行机制; 探索建立完善的病死动物收集体系; 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无害化处理方式; 加强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猪行为;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
二 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1 病死畜禽处理量稳步增加
2014 年上半年, 19 个试点省份规模化养殖场共计无害化处理生猪 942.56 万头, 补助无害化处理经费7 354 亿元, 与 2013 年上半年相比, 无害化处理量增长70.14%。
2 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数量: 212 个试点县数,50 个建成场数, 73 个覆盖县数, 90 个规划/在建场数。 场的工艺选择: 22 个场采用化制法, 16 个场采用发酵法, 9 个场选择焚烧法, 3 个场选择综合利用法。 自行建设处理设施情况: 部分试点地区积极推进养殖场自行处理设施设备建设。
3 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模式
(1)财政部分补助建设。 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无害化处理场, 政府通过“以奖代补、 先建后补”等方式补助部分建设经费。 湖南省长沙县给予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总投资40%的财政补贴。 浙江省萧山区给予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总投资50%的补贴。 浙江省海盐县、桐乡市、山东省莱西市、湖北省蓟春县等地无害化处理场均由政府补助部分建设经费。
(2)财政全部投资建设。 由财政全部投资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 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初期投资 2 223 万元, 扩容和改造资金 2 100 万元, 均由市财政拨付。 广东省高州市无害化处理中心由各级财政投资 2 000 余万元进行建设。
(3) 企业投资建设。 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 浙江省平湖市、浙江省龙游县、山东省诸城县等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由企业投资建设。 山东省临沭县无害化处理场由企业投资建设, 但政府无偿提供建设用地。
4 无害化处理场运行方式
(1) 财政出资运行。 财政全额拨付运行费用。 上海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经费由市财政保障。
(2)企业自行运作。 企业自行负担无害化处理场运行费用。 山东临沭县完全由企业自行负担无害化处理场运行费用。
(3)政府购买服务, 财政补贴、企业运营。 政府与无害化处理场签订协议, 购买服务。 大部分地区采取的模式。
5 病死动物收集体系
(1) 政府投资建设运行。 山东省莱西市、重庆市荣昌县等地由政府建设病死畜禽集中收集点。 北京市朝阳区由区财政投资建设冷库, 并购买运输车辆, 收集体系运行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2) 政府投资建设, 并给予无害化处理补助支持。 山东省诸城市对病死猪、牛、羊、禽、兔等均给予一定的无害化处理补助, 收集回收点运行费用从补助中列支。 浙江省海盐县由政府投资建设暂存收集点, 并对处理工作给予一定补助。
(3)政府投资、企业运行。 湖北天门市在 32个规模养殖场建冷冻收集点, 每个收集点由政府投入2.5~3.0万元建设, 由规模养殖场运行维护。
(4)企业投资建设运行。 山东省临沭县由企业自行建立病死畜禽收集点, 配备运输车辆, 完全实行企业化运作。
三 试点中发现的问题
1 无害化处理场选址问题突出
一是部分基层政府或民众认为无害化处理场是对环境污染较大的项目 , 阻挠项目落户, 无害化处理场“一址难求”; 二是环保部分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将病死动物、动物产品作为危险废物, 对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按照危险废物处理场所审查, 制约了处理场选址; 三是目前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用地的性质尚未明确, 在项目审批、环评等方面存在较大的阻力。
2 建设和运行资金保障困难
目前, 试点工作完全依靠地方财政“自掏粮票”开展工作。 除部分财政情况较好的地区外,其余试点地区资金落实难度大。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 重庆市农委投入400 万元用于试点工作, 仅能支持必要的工作经费。
3 市场化运作工作有待探索
一是病死畜禽处理数量难以保证; 二是无害化处理成本偏高, 但残值较低。 据测算, 目前使用最为普遍的化制法和焚烧法处理成本普遍在1000 元/吨以上, 而处理产物再利用还存在困难;三是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覆盖品种少, 处理场实际上处理病死动物种类多。
4 无害化处理监管存在困难
一是目前我国养殖业总体看, 仍然以中小型规模场(户)和散养户为主, 养殖方式相对落后,畜禽病死率较高, 部分养殖者法律意识淡薄, 随意抛弃病死畜禽, 威胁公共卫生安全;二是对出现在城镇公共场所、江河、湖泊等区域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责任单位未完全落实; 三是基层卫生监督工作量大, 执法队伍力量薄弱, 经费少, 难以保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四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发展趋势
1 畜禽死亡量、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空间大虽然从长远看, 随着科学防控意识增强及规模养殖发展, 病死畜禽数量会有所降低, 但目前我国每年畜禽死亡量依然很大,但是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量仅占死亡量的近40%,剩下的 60%流向何方是显而易见的。
2 政府重视力度大
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辽宁、浙江将此事纳入政府考核指标;北京、浙江、重庆、四川、内蒙古等地在本省(区、市)制定的动物防疫条例或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中明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要求。
3 媒体关注力度加大
自“黄浦江死猪”事件发生以来, 媒体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的关注度明显加大。
4 社会关注加大
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疫病防控压力增大,如果病死畜禽未进行无害化处理, 细菌、病毒可能会流入环境, 对公共安全造成较大的危害; 二是随着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公众对食品安全关注度加大; 三是环境保护压力凸显, 大量的病死畜禽进入周边环境, 然而环境消纳能力随着近年来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呈现越来越弱的趋势, 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逐渐暴露。
5 各部门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近两年, 各部门在财政、 土地、 处理产物利用、税收、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以税收政策为例, 国家对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具体税收政策给予了全面保障, 并进行细化调研, 保障税收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