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通报14起食品违法典型案件 11起已转入司法程序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5/8/18 10:32:15 关注:220 评论: 我要投稿
|
|
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屿、李玉麟)昨日,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4起食品违法典型案件予以公布。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件包括食品、保健食品等多个领域,其中有11起已转入司法程序。
近年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始终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建立完善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对食品违法实施最严厉的惩处措施,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线索共享、案件移送、协同查处、联合督办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收效显着。下一步,我省食药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从根本上防范、遏制有毒有害食品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据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以来,全省查处各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案件23186起,捣毁食品、保健食品制假售假窝点74个,移送司法机关55起,刑事拘留27人。
|
|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文章作者:陈屿 李玉麟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