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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水鹅秘方中有罂粟 扬州夫妇被公诉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5/10/28 17:26:15 关注:379 评论: 我要投稿

    扬州的卢某夫妇,在扬州卖了20多年的老鹅。他们知道,老鹅煮得不好吃,自然不会有客人上门,那么,怎么样才能让老鹅好吃呢?夫妇动了歪主意,在煮老鹅时,往里面添加了特殊“调料”——罂粟壳粉末。前天,两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1

    【“毒”鹅暴露】

    盐水鹅中检出吗啡成分,老鹅摊被查

    今年8月下旬,广陵公安分局文峰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广陵区东花园新村(一村)门口卢某夫妇售卖的盐水鹅中可能含有非法成分。

    8月22日中午12点左右,民警赶至卢某夫妇的摊点,对他们销售的盐水鹅卤汁进行吗啡试剂板检测,结果呈阳性。这就意味着,卤汁中可能含有吗啡等成分。

    案发后,民警依法查获卢某夫妇摊位上的盐水鹅,后对他们的盐水鹅加工点进行搜查,现场查获可疑粉状物品。随后,民警对卢某夫妇销售的盐水鹅卤汁和查获的可疑粉状物品进行鉴定,结果均检出罂粟碱、吗啡成分。

    归案后,卢某夫妇交代,他们制作盐水鹅的“秘方”中有罂粟壳粉末。

    2

    【动歪心思】

    卢某今年54岁,卢某的妻子今年52岁,两人都是扬州人。20多年前,卢妻就在广陵区摆摊卖盐水鹅。2008年,卢某下岗,开始和妻子一起卖老鹅。在此之前,两人都是从加工商处进购老鹅对外销售。此后,两人开始在自家作坊里制作盐水鹅。平时,卢某负责买鹅、杀鹅,卢妻则负责加工制作盐水鹅,然后两人一起销售。

    起初,卢某夫妇的生意还算不错,但近几年来,随着同行增多,他们的生意渐不如以往。他们知道,要吸引顾客,就得把老鹅做得好吃,可是,怎么才能把老鹅做得更好吃呢?这是卢某夫妇面临的问题。

    2013年左右,一个挑着扁担的小贩来到卢某夫妇的摊点前,推销一种特殊“调料”。卢某一看才知道,小贩推销的特殊“调料”竟是罂粟壳。

    对此,那个小贩也不避讳,并“指导”他称,在制作老鹅过程中,添加些罂粟壳,可以让老鹅吃起来更香,并称有的火锅店就是从他手中购买这种“调料”才让生意变火的。

    卢某一听,很是心动。但因为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他怕买到假货,就购买了一两斤罂粟壳。此后,他把这些罂粟壳磨成粉末,交给妻子。

    老鹅生意不好,他买了特殊“调料”

    3

    【铤而走险】

    为招揽顾客,罂粟壳粉煮了百余只老鹅

    刚拿到卢某给的“特殊调料”时,卢妻心中十分害怕,不敢用,只好暂藏在家中。可后来,见有时生意不太好,卢妻不禁想到了那包“特殊调料”,决定铤而走险。

    被问及为何刚开始不敢用,后来却敢用时,卢妻说,“我在看电视时,知道罂粟是毒品,不敢用。但有的时候生意不好,我就想起了它,就冒险吧,想把老鹅做好吃一点,这样生意就能变好,会多赚点钱。”

    那么,在老鹅中加入罂粟粉后,生意有没有变好呢?对此,卢妻说,她也没有数,“只是心理上认为会好一点”。同时,卢妻交代,她在制作盐水鹅时,并非每次都会使用罂粟壳粉,而是选择性地使用罂粟粉——有的鹅比较小,味道不好,在制作过程中,就会加入罂粟粉。

    目前,侦查机关查明,截至案发时,卢某夫妇通过添加罂粟壳粉的方式,共制作了100多只老鹅予以销售。

    广陵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卢某夫妇的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对两人提起公诉。

    通讯员 尹诉 杨真 记者 刘娟

    以案说法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最高可判死刑

    据检察官介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构成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文章来源:扬州晚报     文章作者:刘娟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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