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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发布21条意见护航“史上最严食品法”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5/11/5 9:53:05 关注:285 评论: 我要投稿

  辽宁发布21条意见护航“史上最严食品法”


    2020年辽宁将建成食品安全放心省,代购食品也将接受检查,严打酒类保健品虚假宣传
 
    执行“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辽宁放大招儿了。11月4日,为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的21条工作任务,每一句都落实到具体的执行部门,尤其是针对冬季和即将到来的两节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更是设立了专项监督检查。日后,生产者如果再违规使用剧毒农药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都将受到严厉惩处。与此同时,省政府还设立了总目标。到2020年,辽宁将建设成为食品安全放心省。
 
    关键词

    21条

    昨日:辽宁省政府发布意见监督食品安全
 
    今年10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相对于2009年版的《食品安全法》来说,修订后的版本不仅增加了50条新条内容,而且对原有法规中的七成条款也进行了实质性的修改。
 
    昨日,辽宁省政府发布了21条意见,规定了包括外省生产食品、代购食品在内的所有市民消费食品都将接受检查,以保障安全。“这个安全的概念,并不只是说辽宁境内生产的食品,而是指我们所消费的所有食品都应该是放心的。”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介绍。
 
    关键词

    100%

    2020年:全省食企将实现主体责任标准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意见提出了“四个最严”,要求监管部门在“十三五”期间,每年对辖区内20%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随机的抽检监测,每5年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品种全部覆盖一次。
 
    同时,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违规使用高毒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激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生产经营主体,将受到严厉处罚。对于失职的监管部门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管人员,也将追究责任。
 
    到2020年,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将100%达到主体责任标准,食用农产品合作社、农产品龙头企业以及重点领域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实现可追溯;重点领域70%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关键词

    5个系列

    近期:将对“乳肉酒水油”突击检查
 
    日前,我省8个部门共同制定了辽宁省食品安全放心建设工作方案,规定了县级建设的88条基本标准。只有完成这些标准的县市区才能成为“辽宁省食品安全放心县”,每个市有85%的县建成放心县加上市本级应当完成的工作为“辽宁省食品安全放心市”。只有全省14个市都建成放心市,我省食品安全放心省的目标方可实现。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省正全力完成重点民生工程。对全省14170家小作坊发放了登记证明,等到2016年《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出台后,依法监管小作坊。以学校食堂为重点,加快推进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作。同时,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白酒、大桶水、食用植物油、调味品、蜂蜜等产品被列为重点监管品种,重点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近期,我省还将对部分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着重监测与市民生活最为贴近的乳、肉、酒、水、油五大系列。
 
    关键词

    4类产品

    入冬后:盯住时令食品消除安全隐患
 
    入冬后,东北酸菜、酱腌菜、乳制品、豆制品等时令产品正值生产销售旺季。对此,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秋菜上市的季节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监测。
 
    对于春节期间热销的酒类和保健品等产品,也将加强监管力度。除开展酒类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检查之外,还将严厉打击酒类保健品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
 
    2020年建万名志愿者队伍
 
    此次21条意见最大的特点,体现在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食品的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政府和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在2020年,建立万名志愿者队伍。
 
    意见要求,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鼓励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线索并及时报告。支持消费者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维护合法权益。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文章来源:沈阳晚报     文章作者:高也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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