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兽药监察所关于2015年度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检测结果总结的报告
川兽药[2015]55号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2015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和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下达《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年度我省应完成的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任务为4200批,其中,农业部任务566批。
至2015年12月8日为止,共完成了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任务4567批,其中农业部任务631批,省任务3936批,均超额完成计划任务。4567批样品按国标和地标检测,其中1批次猪肉样品中检出了硝基呋喃代谢产物,其余4566批次检测结果均为符合规定,合格率为99.98%。其中第1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04月26日)完成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任务1270批,包括农业部任务50批和省任务1220批,第2时段(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6月26日)完成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任务648批,包括农业部任务250批和省任务398批,第3时段(2015年6月27日至2015年9月26日)完成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任务1391批,包括农业部任务102批和省任务1289批,第4时段(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1月28日)完成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任务1063批,包括农业部任务229批和省任务834批,2015年11月29日至2015年12月8日完成省计划任务195批。
农业部任务631批样品包括330批猪肉、112批鸡肉、189批牛奶。330批猪肉样品中50批进行了地美硝唑/甲硝唑药物检测,50批进行了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产物的检测、70批进行了氟喹诺酮类药物检测,65批进行了磺胺类药物的检测,95批进行了四环素类药物的残留量检测;112批鸡肉样品中50批进行了了泰乐菌素药物的检测,62批进行了尼卡巴嗪残留标示物的残留量检测; 189批牛奶样品中70批进行了β~内酰胺类药物的检测,50批进行了甲砜霉素的检测,69批进行了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检测。631批样品全部按照农业部【农医发】2015 5号《2015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规定的方法检测, 631批样品中有630批检测结果为符合规定,合格率为99.98%,其中有一批猪肉样品(来源于巴中市通江县恒业食品有限公司,样品编号为:P/M/150420-20,检品编号为:X150040)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检测结果为3.29μg/Kg,不符合规定(最高残留限量规定为不得检出)。
省任务3936批次样品分别来源于全省21个市(州);样品包括猪肉、鸡蛋、鸡肉、鸡肝、牛奶、牛肉、羊肉等7种动物性产品,检测的药物包括氟喹诺酮类药物(4种)、磺胺类药物(13种)、β~内酰胺类(7种)、硝基咪唑类(2种)、氨基糖苷类(5种)、四环素类药物(4种)、硝基呋喃类(4种)、尼卡巴嗪残留标示物、甲砜霉素、氯霉素、林可胺类和大环内酯类(5种)、阿维菌素类(4种)等53种。检测结果均为符合规定,合格率为100%。
2015年度我省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检测有以下特点:
一、本年度农业部的残留监控计划中对所有的检测项目均采用仪器方法(液相色谱质谱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2014年前的年度任务可以采用酶联免疫法筛选),相应地增加了我们检测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为了保证数据的可靠性,保证检测工作的有序开展,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残留监测实施方案。
二、检测的样品种类多并加强了常用兽药品种的监测力度。本年度我所对学生饮用奶原料奶基地的生鲜乳抽检样品285批次,进行了氨基糖苷类、β~内酰胺类、四环素类和磺胺类药物等抗生素药物残留量的检测,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规定。我们的监督抽检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了兽药残留监控效能。
三、在保证检测科学公正的同时,特别注重样品来源与质量,所内加强了监督抽检的力度,本年度我所监督抽检样品412批次,样品种类包括猪肉、鸡蛋、鸡肉、牛奶等4种动物性产品。并加强了兽药残留抽样和检测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进一步保障了兽药残留样品的来源质量,保证了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四、及时开展了阳性样品的追踪检测和情况调查。经调,查,检出硝基呋喃类代谢产物(化合物为呋喃唑酮代谢物, AOZ)的一批次样品来自于巴中市通江县恒业食品有限公司所属的屠宰场。巴中市通江县属于边远山区,养殖业以散养户为主,农户赵小东仅喂养1头生猪,该猪在出售前出现拉稀少食现象,因嫌麻烦未找兽医,就用人用药痢特灵,拌料给猪喂过两次。因此,我们认为之所以检出违禁成分,主要是因户主不知晓痢特灵属国家明令禁止用于食用动物的药物,也不知道人用药不能兽用,致使在猪肉产品中检出违禁药物残留的事件发生。针对上述调查情况,7月5日巴中市农业执法大队、动检所和饲草站联合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处理。
五、本年度未检出氯霉素、硝基咪唑类等违禁药物,有1批次猪肉中检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我所及时按照农业部要求对阳性样品进行两次追踪抽样检测,两次追踪抽检样品检测结果均为符合规定。
特此报告
四川省兽药监察所
2015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