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1/14 10:50:53 关注:181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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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笃明报道 1月13日上午,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市食安办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马瑰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刘学东,刑一庭庭长赵伟、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王学庆参加新闻发布会。
会上,刘学东介绍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法院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情况,发布了《开封市关于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全市法院依法惩治危害民生刑事案件的10份布告及6个典型案例,并号召全社会进一步关注餐桌上的安全问题,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更大努力。
2015年,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891起,其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办案件1826起,罚没款共计700余万元;公安机关破获食品犯罪案件186起,刑事拘留196人;检察机关批捕161人。查获假冒贵州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浏阳河等品牌白酒5000余件、制假包材62万余个、商标标识20万余套,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彻底摧毁了涉及河南、江苏等多个省市的特大生产销售假酒犯罪网络。
从2013年至2015年,3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严惩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3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58件328人,在这些案件中,包括备受社会关注的非法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畜禽肉,销售假豆油、假白酒,将瘦肉精掺入饲料中用于生猪养殖,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使用工业卤水制售毒豆腐,使用吊白块、硼砂生产米粉、面条,用甲醛浸泡凤爪、牛百叶、鸭肠,在食品生产中非法使用工业盐,在餐饮行业非法使用亚硝酸钠,在小麦制品中非法添加含铝泡打粉等多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94件115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案件128件139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25件52人,非法经营案件10件21人,传授犯罪方法案件1件1人。对这些案件的依法审理,有力地净化了人民群众的餐桌,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在审判过程中,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强化打击力度。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依法重判重罚。对构成自首、立功的犯罪分子以及其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从严把握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缓刑的适用条件,对确需适用缓刑的,采用宣告禁制令的方式,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行业和活动。同时,加大财产刑的惩治力度,确保用足、用好罚金刑,彻底剥夺犯罪分子的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通过公开审判、组织各界旁听、庭审直播等方式起到打击教育作用,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确保案件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之规定,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将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3~5年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虽然我市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个别不法犯罪分子不顾法律规定,顶风作案,而且违法犯罪方式不断翻新、手段更趋隐蔽。今后,我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全力开展综合治理,尽最大努力阻止禁用药品、添加剂等流入市场,阻止有毒有害食品流向市场,努力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
据悉,市食安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联合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将《通告》与全市法院36000份布告一起张贴到全市每一个村庄、社区和集市,营造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举报力度,使我市食品安全更有保障。
▲1月13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向市场内一家肉品店主宣传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有关规定。
?1月13日上午,市民在我市包公湖大市场阅读张贴的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公告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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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开封日报 文章作者:王笃明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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