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经济时报》2月25日报道,越南养殖业在饲料中添加沙丁胺醇、瘦肉精、抗生素等禁用品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目前正在制定政府119号决定的修改、补充草案,该草案将对动物养殖中违法使用禁用品给予重罚。
具体为:对违法宰杀养殖中使用违禁品动物,加工、生产含违禁品动物产品的处以1500-2000万越南盾(约合4500-6000元人民币)罚款;对使用违禁品养殖的农户处以养殖动物总价80-100%的罚款,但罚款最多不超过1亿越南盾(约合3万元人民币);对使用违禁品的养殖场处以养殖动物总价100-120%的罚款,但罚款最多不超过1亿越南盾(约合3万元人民币);对经营越南允许销售饲料名录外产品的,每种饲料处以1000-1500万越南盾(约合0.3-1万元人民币)罚款。另,故意在动物宰杀前或后进行注水或其他物质的,处以总价40-60%的罚款,但罚款最多不超过5000万越南盾(约合1.5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