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甘肃天玛生态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土鸡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5/23 17:41:12 关注:384 评论: 我要投稿
|
|
2015年12月,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标称甘肃天玛生态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土鸡土霉素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通知后(检验单位: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报告书编号NO:2015GJ505),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标称生产企业进行查处。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不合格情况
1、不合格产品名称:土鸡
2、不合格项目:土霉素
3、标准指标:≤100μg
4、实测值:188μg
5、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15年12月22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生产土鸡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生产日期:2015年7月14日。
(一)规格型号:650g/袋
(二)生产及销售情况:生产72袋,销售3袋。
(三)封存情况:封存69袋。
(四)召回情况:已销售的3袋为抽检样品,无法召回。
三、查处情况
(一)采取的措施
1、停止生产:2015年12月30日,责令甘肃天玛生态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止生产。
2、责令整改:责令企业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为全面弄清楚问题产品产生原因,执法人员进驻企业,监督企业自查生产过程每个控制环节。通过认证分析研判,查找到造成这次不合格产品的原因是:该公司采购的活禽产品来自于委托代理加工厂家,委托代理加工厂家在产品质量管理中不严格、不正规,收购的活禽使用药物过量,造成土霉素残留。
(三)整改措施
该公司品管部门决定不再采购委托代理加工厂家的活禽,全部活禽由本公司饲养。
(四)立案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甘肃天玛生态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案产品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50000元。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6日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