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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购销病毒猪肉50余吨9人领刑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6/1 12:13:43 关注:388 评论: 我要投稿

  购销病毒猪肉50余吨9人领刑
  包括老板一家三口及店员、司机和卖家,并处罚金5000元至5万元不等南方日报讯 (记者/朱晋 通讯员/黄彩华 钟小欣)东莞市大岭山镇信立农批市场一冻品店老板粟海军在广西、海南两地大量收购带有猪瘟病毒、口蹄疫病毒及无检验检疫的过期猪肉在东莞销售。案发后,冻品店老板及店员、冻猪品批发者、货运司机等9人先后落网。
  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这宗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其中,冻品店老板粟海军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跟粟海军一起收购病毒猪肉的粟海军父亲以及3名店员、2名司机、2名卖家等8人获刑一年半到二年半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到3万元不等,其中身为店员之一的粟海军妻子获缓刑。除了2名司机外,其他人员还均被法院判令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行业。
  冻猪肉带猪瘟、口蹄疫病毒
  法院经审理查明,现年30岁的湖南邵阳男子粟海军是东莞市大岭山镇信立农批市场代唯冻品店老板。
  2015年1月,粟某军从广西博白的庞某(另案处理)处购买冻猪肉约16吨,让司机夏某运回东莞,后被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查获。经检验,这批冻猪肉带有猪瘟病毒、口蹄疫病毒。
  2015年5月,粟海军花6万元向广西博白男子王博林购买到一批从香港退回的过期冻猪肉约21吨。该批冻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为伪证。上述冻肉产品中的猪心检测出猪瘟疫病毒。
  2015年6月,粟海军的父亲粟立武从海南郭建云处花9万元买了约14吨没有检验检疫证的冻猪品,让司机赵某运回东莞。担任海南海口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郭建云,自1995年到海南海口做生猪生意至今。经营期间,郭建云长期将没有检验检疫证的生猪运到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某屠宰场屠宰。
  2015年6月19日19时许,公安人员在信立农批市场抓获粟海军及其妻子姚某、店里员工杨某,并在肉类经营部和冻库缴获一批猪冻品。经东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上述肉类的组织污水检出口蹄疫病毒、猪瘟病毒,且在筒骨部位检出猪瘟病毒。同日,公安机关在大岭山镇抓获粟立武。
  2015年6月20日至7月7日,公安机关分别在广东佛山、上海、海南海口等五个城市抓获涉案司机夏某等人。
  店老板一家三口均获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冻品店老板粟海军、粟海军的父亲粟立武、3名店员(杨某、朱某以及粟海军的妻子姚某)、卖家王博林、2名司机(赵某、夏某)8人结伙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其中,店老板粟海军和3名店员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情节严重;卖家郭建云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均依法应予惩处。
  粟立武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法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3名店员和2名司机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考虑到粟立武妻子姚某已认罪、悔罪,不具有人身危险性,回归社会服刑不至于危害社会,足以达到惩罚和教育的目的,法院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根据9人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一审判决,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判处9人有期徒刑。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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