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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7/3 22:15:44 关注:519 评论: 我要投稿

  央广网北京7月3日消息(记者侯艳 刘会民)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舌尖上的美味”令人流连,然而如果没有“舌尖上的安全”,美味也只能让人望而却步。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今年4到5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还不到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对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展开了执法检查,并形成报告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昨天(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这份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张德江委员长主持联组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当前食品安全有哪些热点难点问题?相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集体回应,是否能给出破解之道?
  周其凤委员首先就当前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提问:“请客观评价一下,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的整体状况,并请扼要介绍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的重点措施。”
  汪洋副总理回答说,国务院及各有关部门已经根据检查组前期反映的情况积极开展工作,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比如,按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完善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国务院成立调研组,赴10个省区市开展调研,准备在7月上询结束调研,目的是争取拿出办法,推动地方尽快理顺体制机制。还有,执法检查组提出要推动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目前食安办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进行这方面工作的评议考核办法。“对如何评价当前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我想讲两句话:第一,总体上有信心。第二,工作有差距。”
  任茂东委员一直关注农产品的农药使用问题,这关系到食品安全的源头问题。“我的问题是,对于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法律规定,是否有具体工作计划和具体时间表?”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回答说,加快是必须的,也要有时间表。2020年,要实现零增长和减量化。但实事求是地讲,现在的高毒农药一下子全禁止还做不到,下一步要推广绿色防控,包括生物防治,有一点,就是在食用农产品上,特别是刚才讲到的果、菜、茶、中草药这些方面从现在开始就要严格执法,坚决做到不使用高毒农药。我们一定做好工作,加快进程,如果在技术上有突破,这个进程还会更快。
  冯长根委员就大量存在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监管难题提问:“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在城市发展的目前阶段,它又是方便群众生活,解决部分城市居民就业的一种形式。我的问题是,有关部门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时有什么举措?有什么顶层设计?”
  国务院食安委办公室主任毕井泉表示,对“三小”的监管有很大难度,需要继续探索和研究。小摊贩是城市管理问题,摊贩在地方食药部门怎么管,说句老实话,这个事没什么太好的办法。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第一,食品安全是属地责任。第二,“三小”更是属地的属地责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三小”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管理机制。但是国家这一层要有总体设计,加强指导。我们把这个问题带回去研究,但是也有很大的难度。
  姚胜委员就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情况进行询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一步在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其它食品安全配套行政法规、规章、标准等方面有何安排?”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毕井泉透露了一系列具体安排。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完成相关起草工作,近期既可报国务院审议。相关配套规章,食药总局已经完成了11部。已经完成起草近期可以发布的还有5部,包括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办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功能目录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食品标识管理办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今年3月公布的上海奶粉造假案引发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又一轮信任危机,大家对于消息公布滞后感到不满,也对涉案奶粉流向深感担忧。黄伯云委员提出:“请公安部门介绍一下,在侦办过程中如何控制涉案物品流向和食品安全风险?在刑事犯罪案件侦破过程中,如何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配合?”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回答说,公安部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和有关部门也出台了关于行刑衔接的具体办法,但是在操作中还有信息互通等问题没有解决好,下一步要具体解决操作过程中的问题。
  黄明说:“现场查扣的物品都要通知食安部门、食药监部门,请他们配合查封、扣押、提取样品的鉴定工作;侦查工作中的流向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于重点案件进行上级部门的督办协调,相关食品部门同步进行流向控制,防范风险。努力做到最大限度减少现实危害,最大限度打击犯罪,努力争取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文章来源:中国广播网     文章作者:侯艳 刘会民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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