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食品安全专题畜产品安全专题政策引导 → 文章内容

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员姓名身份证号将公开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8/30 10:17:16 关注:333 评论: 我要投稿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将纳入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中,并向公众公开。近日国家食药监局发布了《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的信用信息主动公开给市民。对于抽检中发现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药监将把其信用信息提供给其他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反映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的数据、资料等信息。管理对象包括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从事食品贮存运输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等。根据《办法》,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基础信息,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日常检查、飞行检查的信息,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品种批次等,行政处罚种类、处罚结果、处罚依据、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信息。
  信用信息系统将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并及时更新。地方食药部门负责对行政区域内发放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工作,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向上级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信息。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定责任人,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记录并及时导入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记录。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主动公开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通过本单位网站或者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涉及公开身份证号码信息时,应当隐去最后6位。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检查、抽检发现问题并作出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检查和抽检频次,并依据相关规定,将其提供给其他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文章作者:张小妹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德州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调度会议召开2024/5/16 10:07:06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规范》解读2024/5/16 10:04:07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2024/5/16 10:03:43
2024年湘潭市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和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议召开2024/5/15 10:07:49
潍坊市食药安办召开全市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2024/5/14 12:32:57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2024/5/14 12:27:00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