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专项整治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等残留超标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10/18 11:25:07 关注:710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海南省食安办、农业厅、海洋渔业厅、通信管理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六部门在海南省集中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从2016年9月20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
此次行动主要是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化合物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不规范用药行为;清理违法违规销售兽药和禁用化合物的网站;查办一批违法生产经营者,并曝光典型案例;解决和消除畜禽水产品领域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规范兽药使用行为,全面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一旦发现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者有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等问题的,请立即拔打12331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文章作者:伍家良 吴锋涛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