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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5类情形不属于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范围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4/8 22:34:46 关注:342 评论: 我要投稿

  在什么情况下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哪几类情形不属于举报奖励的范围?举报奖励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举报奖励的具体办法我市又是怎么规定的?……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和线索,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公众监督与社会共治,3月31日,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泉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对《福建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进一步细化,针对上述问题一一作出了详细的解答。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举报奖励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办法》之规定,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举报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2、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和主要违法事实或违法线索;3、实名举报或举报受理部门能够联系并核实举报人身份的匿名举报;4、违法行为或线索事先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或媒体公开披露;5、举报的内容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作出刑事判决的。因当事人逃逸等特殊原因无法作出处罚决定,但举报属实且违法行为已得到有效制止的,可按照本办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其次,我们再来了解一下举报奖励的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办法》中明确,举报奖励主要是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将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6%(含)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奖励。
  二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按案件货值金额的2%-4%(含)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300元的,按300元奖励。
  三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线索,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或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按案件货值金额的1%-2%(含)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奖励。
  另外,《办法》还明确了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同时严格奖金发放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信息,工作人员如泄露举报人信息将被依法追责。
  最后,市食药监局提醒您,下列五类情形不属于此《办法》规定的举报奖励范围哦!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2、假冒伪劣产品的被假冒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的举报;3、属于消费者投诉、申诉的;
  4、匿名举报无法联系或核实举报人身份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奖励情形。
  看完了,大家有没有很激动!马上就想拿出自己的手机拨打电话,投诉举报发现在自己身上或身边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或线索。
  那么,您知道怎么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吗?市食药监局提醒您,市民凡举报涉及我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的,可拨打12331进行举报,然后按照语音提示输入相应的数字键即可,届时将由专门的话务员竭诚受理您的投诉举报事项,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您的来电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处理。
文章来源:泉州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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